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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导师之真实义(6)

[口袋书系列]  发表时间: 2015-04-16 08:49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从解脱功德而观,菩萨七住明心,亲证法界实相如来藏,破无始无明,同时亦断见一处住地烦恼,已证沙门初果须陀洹,但只是证得见地上的解脱功德,于贪、瞋等习气仍重,属于习种性位,故身口意行之清净尚不足以为人天之表率。菩萨法道立阶系以般若智能为主,故三贤位中仍多未断贪、瞋;纵有少数二乘阿罗汉回心而入大乘者,则已断贪、瞋,身心足为人天表率,但因尚无般若智,更未通达,故亦不能作为人天导师。初地菩萨已通达法道,且从七住位起历经将近一大无量数劫之闻熏修行,永伏性障如阿罗汉,已是三果阿那含或四果向位,已能断尽三界诸法贪爱,唯为留惑润生,皆不以断尽五上分结取证无余涅槃之解脱作为目标,以免入无余涅槃而斲丧佛菩提之法身慧命,方能摄受三乘学人,成为众生导师。从三界众生而观,声闻缘觉之阿罗汉必入无余涅槃,不再受生于三界中;三界人天中,除色究竟天外,一切人天之解脱果证,无有能超越初地菩萨者,唯除上地菩萨。乃至已断尽见、思二惑之阿罗汉,依有余依涅槃而住世间者,由于阿罗汉只断烦恼障的现行,尚有余习未尽;而初地菩萨虽未断尽思惑,可是已经开始修除习气,于思惑中只留一分无色界中极少分之我慢思惑作为润生之用,故从如来藏种子清净而论,初地菩萨已开始修除习气,对于烦恼障习气种子的净除犹胜于有余涅槃中之阿罗汉。

  此外,登地以上菩萨多数示现在家相或人天相,少有示现声闻出家相者。示现在家相之初地以上菩萨,都以菩萨戒为正解脱戒,不受出家别解脱戒,与诸眷属五欲自娱;然于五欲自娱中,不生贪染,因为菩萨现观五欲功德,也是本来自性清净涅槃之如来藏所生、所显,菩萨转依如来藏而不贪染五欲之性,故能于五欲中不贪染于五欲,称为于欲离欲,成为极可贵的火中红莲,以此方能利乐众生永无穷尽;如是菩萨乃至净除五欲贪染的习气种子,于一切五欲都无恐惧,非诸二乘圣人所能思议。因此,从解脱功德而观,于三界中除色究竟天外,初地开始之圣位菩萨足为一切世间众生之导师。

  此外,菩萨入于初地时,勇发十无尽愿,生起增上意乐,愿生生世世住持佛教于人间,以广利人天,无有止息,是二乘圣人所畏惧者。而且初地以上菩萨通达于菩萨法道,具足三乘菩提之抉择慧,不于菩萨法道入于歧途;且初地菩萨永伏性障,已断除所知障中之异生性,于菩萨法道不生邪解,于诸外道众生不生瞋恚,故能于一切众生中行四摄法,累积种种功德而常住于人间住持佛教。而三贤位菩萨于菩萨法道尚不能通达,或有生于邪解而入于歧路;且三贤位菩萨烦恼性障尚不能永伏如阿罗汉,则不能断尽所知障之异生性,于诸善知识之指正或生瞋恚,或于外道众生心生瞋恚,不能圆满四摄,尚有可能由于误会相见道位应修的种种法而谤正法,下堕三恶道中而不能常住世间住持佛教,仍不能成为人间佛子之导师。因此,初地以上菩萨常住人间住持佛教之广大愿行,除色究竟天外,三界一切人天无有能超越者,故唯初地以上圣位菩萨方得称为导师。

  由般若智慧、解脱功德与住持法教之功德较量可知,唯初地以上之圣位菩萨得为人天表率,得以覆护一切众生实修三乘菩提,令皆不堕外道邪见中,因此能于世间住持如来正法、荷担如来家业,非二乘圣人所能。因此,佛教中之导师乃是初地以上圣位菩萨之称号,非诸三贤位菩萨、一切声闻缘觉、乃至凡夫外道所能僭越冒称者。若有僭越而称导师者,即是因中说果,即是果盗见者,获无量罪。

  三、应远离假名导师,离邪见坑

  释昭慧著《人间佛教的播种者》页48说:

  这年〔编案:1941年〕秋天,演培法师等,在四川合江县法王寺,创办法王学院,礼请印顺法师为“导师”(从此,“导师”这个称呼,就变成学众乃至教界对他的共同称谓了)。导师原是不负实际责任的,但适应事实,逐渐演化为负行政责任的院长。

  根据释印顺自撰《平凡的一生》所记载,法王学院请释印顺当“导师”,是指世间法上的称谓,是初级课程班级的指导者,因此于该书中释印顺自述:“导师原是不负实际责任的,但适应事实,逐渐演化为负责的院长。”这就说明原来的“导师”是世间法上学校的职称,如同学校班级的导师名称一样,所以后来才会演化为“院长”,这样的导师与院长都是学校组织的世间法中职称,只是法王学院的某一职称,不是整体佛教界导师的称号,与整体佛教界毫无关系。释印顺从班级导师成为院长后,便也就不再称为班级导师了;后来继续使用这个职称而且转变成佛教界导师,就名实不符了。

  一九五二年,释印顺来到台湾善导寺,由李子宽(子老)居士聘请担任为善导寺的“导师”职事,释印顺在《平凡的一生》书中自己这样记载:

  子老在善导寺护法会提议,聘请我当导师。他送聘书来,我说:‘南老是导师,为什么又请我?’子老说:‘善导寺的导师,不限一人,如章嘉大师也是导师,这是护法会表示的敬意。至于善导寺的法务──共修会、法会、佛七,一切由南老负责。’我就这样的接下了,……

  由上述释印顺的自述可见,善导寺导师的职称不只释印顺一人,释印顺尚且是在其它的法师之后获得该职称,是属于善导寺之寺院庶务中,某一个高级的职称,与整体佛教界的导师仍毫无关系。一九六○年,善导寺为解决纠纷,释印顺在《平凡的一生》记载:

  于是由护法会推请证莲老与我商酌,拟订方案。主要为,一、多请几位长老为导师:住持不能任意辞退监院,要得多数导师的同意。……从上述的举证说明,“导师”在善导寺是职事上的称谓,属于寺院庶务组织之称谓,是寺院在弘法组织上的职称,仍然是世间法上的称谓,不但与整体佛教界毫无关系,也不是佛法中出世间法上所定义的导师。善导寺对导师的职称设定,乃属世间法中组织上的资深长老,因为寺院组织仍然必须与世间法中的一般团体组织配合运作,因此礼聘见多识广的长老,负责指导底下年轻职事,故赋予导师职称,与出世间法上指导三乘法义与修行,引领众生出离生死,具有初地以上证量之佛法导师意涵完全不同。

  从上述释印顺的自述,可以知道释昭慧在为释印顺撰写传记时,已经熟读释印顺的自传文章《平凡的一生》,必然清楚的知道释印顺的导师一名,其意义只是世间法上的职事称谓,与出世间法上的佛法导师意义无关。然而,释昭慧在《人间佛教的播种者》的自序中说道:

  一位法师贸贸然向我说:‘你不要让导师失望!’……果然,光是名称的支微末节,就够我受的──我如何可能舍‘导师’一名不用,而像一般学者一样通篇‘印顺’长、‘印顺’短呢?……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菩提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普贤菩萨十大愿:一者礼敬诸佛。二者称赞如来。三者广修供养。四者忏悔业障。五者随喜功德。六者请转法轮。七者请佛住世。八者常随佛学。九者恒顺众生。十者普皆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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