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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信箱(2)

[第016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1:07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问八、《菩萨优婆塞戒经》〈受戒品〉中说:“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噉不得色力,是人恶业殃流万姓。”但在卷第五〈杂品之余〉则又说:“身口意业,各别异故。”也就是说各人因果各人了,父造恶业、子不代受。而世法也常提到帮别人担业障,故究竟业能不能代受?
答:业有别业和共业,共业对每一个人都会造成影响。比方说,有些人喜欢乱丢果皮垃圾,把环境弄得脏乱不堪,我们虽然不乱丢,但既然生活在同一个环境,就得承受这种恶劣环境的后果。又比方说,有人发心到没有水电的落后地区行医,他再有钱也没有办法吹冷气、看电视。承受共业,并不是代受他人的业果,而是无法享受个人应受的福报,这对他个人的福报,并没有减损,所以不是代受他人的业果。同理,造恶业的人,会使得世界变得越来越污秽,与他共住在同一世界的人,当然不免会多多少少的承受这种污秽的环境;如果恶业很大,使得五谷不登、果瓜生涩,则不造恶业但却与他同住一世界的人,也会因此而食此粗劣饮食,这是不能避免的。所以 佛的说法并无错误,这与各人的业各自承当的说法,互不冲突。
若是你帮助业障深重的人悟道,并不是帮他担业障,而是帮他延后偿还业债,因此而导致他的怨亲债主不满,可能会对你加以报复,因此导致受苦;但这个被报复的事件,已经是另外一件因果了,报复的鬼神得在以后另外成就果报。而那个被帮助者的业障,在将来仍需自己去受偿,不是由帮他证悟的人来承担,所以业果通常是不能代受的。但是如果菩萨有大福德,愿意帮欠债的人偿还往世所欠的钱财债务或是命债,当然可以代偿。或是帮他人证悟时,有能力与他的怨家解冤释结,就可以灭除他的业障:譬如代赠财物或作法施而使怨家欢喜,放舍怨心、解除心结。在这种情形下,勉强可说是代受业障。
问九、意根是无色根,具体依据的经典是哪部?如何说的?
答:《显扬圣教论》卷 11 :【问:“如是现量,谁所有耶?”答:“略说四种所有。一色根现量,二意受现量,三世间现量,四清净现量。色根现量者,谓色相五根所行境界,如前所说,现量体相。意受现量者,谓诸意根所行境界,如前所说,现量体相。世间现量者,谓即前二种,总名世间现量。清净现量者,谓若世间现量,亦是清净现量;有清净现量,非世间现量,谓出世智于所行境,有知为有,无知为无,有上知有上,无上知无上,不共世间,名清净现量。”】意根亦有现量,可是此中所说色根现量,即单指五色根,并不包括意根,由此可知,意根非属色根。
此外,四阿含诸经中说:“意、法、触,三和合生意识。”法尘既是在五尘上面所显示出来的,绝非五色根所能知、能触,也非五识心所能触知,当然只有心,而且是意根才能触到,才能生起意识觉知心;于六根中能够触知法尘的既不是五色根,当知只有意根,当知意根一定是心法而非色法;而且 佛在经中也说是由意根触到法尘,不是由五色根触到法尘,所以意根当然是心而不是有色根。
此外,意根若是色法,则往世入胎时,应该有一色法可以入胎,究竟应该是前一世色身上的哪一部份来入胎?又:在现量上,曾有过某一物质来入母胎中吗?有此可能吗?又:若真的有往世的色身某部份来入母胎,是否应该说“有某色法不是无常有灭之法”?因为经说意根自无量劫以来都是“恒审思量”的恒住法故,由此证明意根是心法而非色法。其它的可以证明的事相尚有很多,而且在其它法义上,也都可以证明意根不是色法、色根,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问十、有情众生是八个识和合运作生活在世间,而支配四肢运动的主要是哪个识?是末那识吗?
答:四肢的运动,只是色身的行阴;犹如口中言语,只是口的行阴;亦如意识心的思惟、了知,或者一念不生而长时间住在定境中,成为长时间离念灵知的定境,这都是觉知心(识阴)的行阴;三苦中的行苦,指的正是此事;因为行阴都是念念无常的生灭法,所以说是“行苦”。但一切的行阴,都是因为末那识的作意与思心所,才能够出生的;如果没有意根的作意与思来作前导,阿赖耶识尚且不能出生五阴,何况会有色身的四肢运动等行阴出生?所以经中 佛说:阿赖耶识以意根为前导,才能出生万法。
问十一、赵州柏林禅寺的网站,刊登了《宗镜录》第三卷一小段文字,似有告诉世人已找到“真心即是灵知心的依据”的嫌疑。因《宗镜录》第三卷有这样一段文字:“真心以灵知寂照为心,不空无住为体,实相为相。”该网站只转载了含有上述文字的一小段文章,其用意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末学认为,《宗镜录》处处在讲:第八识如来藏才是真心。如第三卷曰:“然第八识无别自体,但是真心,以不觉故,与诸妄想有和合不和合义。和合义者,能含染净,目为藏识;不和合者,体常不变,目为真如,都是如来藏。故《楞伽经》云:‘寂灭者,名为一心,一心者,即如来藏’;如来藏,亦是在缠法身。经云:‘隐为如来藏,显为法身。’”那又如何来理解第二卷说的“真心以灵知寂照为心”呢?末学认为此处的“灵知寂照”非是指真心如意识心一样灵知寂照,而是“知是菩提,了众生心行故”之“知”。究竟如何,请老师们开示。
答:您所说的没有错,《宗镜录》所谓的“灵知寂照”,是指“了众生心行”的知,而不是指意识在六尘中的离念灵知。《宗镜录》相关文字如下:“真心以灵知寂照为心,不空无住为体,实相为相。妄心以六尘缘影为心,无性为体,攀缘思虑为相,此缘虑觉了能知之妄心,而无自体;但是前尘,随境有无;境来即生,境去即灭;因境而起,全境是心;又因心照境,全心是境,各无自性,唯是因缘。”这显然是说离念灵知的意识觉知心是假藉六尘缘影才有的妄心,所以赵州的柏林禅寺是对《宗镜录》断章取义;因为离念灵知能够了别六尘缘影,即使是在无觉无观的三昧之中,祂仍然是与定境中的定境法尘相应的。因此《楞严经》说:“纵灭一切(五尘中的)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引用经论,必须将上下文相关者,全部引用,《宗镜录》既已定义:“妄心以六尘缘影为心”,而错悟的净慧法师所认明的离念灵知,却无法离开六尘缘影,因此都不出《宗镜录》所定义“妄心”的范围;既是妄心,即不可将之狡辩为真心。
有时祖师会说真心如来藏“寂而常照”,问题不单是在“寂”字上面,也在“常照”上面。真正的寂灭,是离开六尘境界相的,那才是真正的寂灭境界;离念灵知意识心,是无法离开六尘境界相的;因为六尘境界相是离念灵知心生起及存在的必要条件,所以离念灵知心绝对离不开六尘缘影,依《宗镜录》的定义,离念灵知心当然是妄心。常照二字讲的是常,离念灵知心夜夜断灭,只在梦中会短暂生起,只在醒后会再生起,并不是常照的常住心,当然不是常照心。而且,常照的照字,不是在六尘上面观照,而是在六尘外起观照作用的;离念灵知既不能常在六尘外的万法中观照,当然不能是常照心。所以柏林禅寺的净慧法师等人,想要援引真悟禅师的开示来证明他们所谓的悟,是永远不可能成功的;他们只有援引错悟祖师(例如天然函是、圭峰宗密……等人)的开示,作为奥援,但是一定会被人据理、依教而加以破斥的;这样的作为,益发显示柏林禅寺在净慧法师领导下的师心自用而不肯依经教改正的愚行。
问十二、请问若亲教师是由出家法师担任的话,学员是否可以供养亲教师?
答:出家法师为众生的福田,有义务接受众生的供养而被当作福田来种,此种义务并不因为担任本会亲教师的职务而消失;所以任何人都可以供养出家法师,包括学员身分的法师在内。他们不可以因为怕被种福田而导致福德减少,就拒绝他人的供养,因为这是出家法师的义务;他们如果有这种顾虑,可以转种福田、护持正法,这个顾虑就可以消除;所以出家法师对于受供一事,不应该拒绝,学员当然是可以供养的。
问十三、如何保证生生世世不谤佛法?若一不小心(非有意)谤法了,怎么办?再来度众时若因隔阴之迷而谤法的话,怎么办?是否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比较保稳?
答:佛菩提道的见道所灭异生性,要到入地之后才能完全的消除,在这之前都有可能因为被人误导而谤法、而堕入恶道。所以,如果要保证自己生生世世不谤佛法,唯一的方法,就是赶快证入初地。虽然入地以前,都有可能谤法;但是已经证悟而又善根淳厚的人,谤法的机会很小,因为他们的见取见与私心早就灭除了,虽然还要很久才能入地,但是根本就不会谤法,所以私心与见取见的诤胜心的灭除,真的很重要。假使是因为智慧不够,所以被人误导而造作了谤法的恶业,就不小心谤了正法而堕入恶道,只要他谤的不是如来藏,将来仍然可以很快的回到人间而修习正法、重新悟入。前提是不要诽谤如来藏正法,不要以想象的假如来藏,或以意识心的变相境界认作如来藏,用来取代真如来藏的阿赖耶识心体,而诽谤真正如来藏的阿赖耶识心体。如果万一不小心谤了法,只要赶快公开忏悔,发誓以后永不再犯,并且得见好相,也是可以灭罪的。最好的作法则是:积极求悟,努力弘扬真正如来藏的正法,这样就可以不必要见好相才灭罪业。所以造了谤法的事业以后,还是可以弥补的,譬如 世亲菩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就可以不必因为没看见好相而担忧舍报以后会下地狱。
问十四、若有在家居士,信受导师的法,很想修行,可是在这之前,已经欠下百万的债务,该怎么办?
答:积欠债务,必须设法偿还;如果一时无法全部清偿,也应该勉力分期偿还,不然的话,会形成修道上的障碍;而且即使逃避一时,未来世仍然必须清偿。负债的人,障碍当然会比较多,但仍然可以学法,因为本会的基本功夫──无相念佛──可以在任何时候修习,包括工作的时候,甚至被人逼债的时候,照样可以修习无相念佛。负债的人只要道心真切,仍然有可能证果。假使努力修集证道应有的福德,回向证道;证道以后,再以法施的功德修集更大的福德,来世就一定会有能力偿还今世积欠于别人的债务了。
问十五、我是大陆的读者,上一期般若信箱提到:请萧老师在祖国出版正智出版社的书籍。我希望正觉同修会的大德们多多努力,设法满足我们大陆佛子求法若渴的心。感谢!再感谢!
答:说老实话,我们绝不吝惜以正法利益大陆同胞;但因为大陆各省佛协被藏密喇嘛和未悟示悟的大法师们影响得很厉害,他们常常捏造谣言,诬蔑 平实导师是外道,却提不出 平实导师是外道的证据来!而 平实导师已经证明那些喇嘛们的本质并不是佛教中的法师,本质都是外道;他们也无法提出教义上与理证上的证据,来证明他们不是外道,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却往往相信那些外道喇嘛们的颠倒说法。
大陆地区抵制 平实导师的显教中的大法师们,也都无法证明他们所谓的开悟是真正的悟,也都无法证实他们所悟的离念灵知心不是意识心,所以他们都是常见外道的见解;可是那些外道喇嘛们和大法师们的势力极为庞大,把持各省佛教协会,凡是各省宗教局请他们审阅佛教类书籍时,看到是 平实导师的书籍,就扣上“外道”或是“境外佛法”的大帽子,反对省宗教局核准出版;省宗教局不核准,省新闻出版局就不发给出版书号,就无法出版了。
我们真的不懂: 平实导师的佛法书籍,明明和 佛所说的法完全相同,为何会是外道法?大法师们的悟,却与 佛所说的法完全不同,而与常见外道完全相同,为何反而不是外道?那些落在外道见解中的大法师与喇嘛们才是真正的外道,破斥他们外道邪说的 平实导师怎可能会是外道?现在破斥外道法的 平实导师倒反而被他们说成是外道,而部分的省宗教局、省新闻出版局却反而相信外道的诬说了!这究竟是什么逻辑、什么道理?我们真的搞不懂!
我们也不懂: 平实导师的中国传统佛教正法书籍,为何会是“境外”佛法书籍?不知那些人是怎么想的?他们为何会认为台湾是“境外”?我们想破了头脑,也还真是想不通这里面的道理。而且明明那些喇嘛们所传的法才是外道法,而且是邪淫法门的外道法,也是师徒乱伦、杂交邪淫的外道法,但是现在那些外道喇嘛们和外道见的大法师们,却在多数的省佛协中完全控制了发言权,而以外道本质的外道身,来审核佛门正法的 平实导师的法义,我们只能说:这真的是末法时代:由中国佛教的狮子身中虫来蠹食中国佛教。
这种现象的存在,可说由来已久了;譬如反传统佛教的印顺法师教义,现在竟然被主张是中国的传统佛教了。像这种颠倒佛教教义大是大非的事情,由来已久,我们也无可奈何!只能经由《狂密与真密》、《心经密意》……等书籍的广泛流通,让大陆学人及官方都了知藏密是外道法、是邪淫宗教,让官方都了知大法师们大多是常见外道的见解;当他们的势力消退的时候,才有可能改变这种局势吧!那时 平实导师的书籍才有可能顺利的在大陆正式出版与流通吧!现在只能请您再耐心的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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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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