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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觉电子报第11期 识蕴真义(连载二).......... 平实居士(3)

[第011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1:02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而且, 佛所说的诸圣教中,都是说眼等五根皆通于种子,也通于现行;陈那论师执著的说根一定是种子,就与一切的圣教相违背了。
所以有人为了避免前面所说的九种过失,而朋比附和陈那的说法,为陈那论师救护,而这样说:‘陈那所谓的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他是以异熟识中都能招感五识现行的增上业的种子,名为五色根;而不是以五根作为五识的因缘,作为出生五识的种子。这样一来,就可以很微妙的符合唯识二十颂与《观所缘缘论》中的那两首颂了,也就是善于随顺《瑜伽师地论》的说法了。’
但是,这个人所说的话,其实都是虚言谎话,根本就没有真实的道理。因为:第一、圣教中说‘业通三性,根唯无记’,如果像后面这个想要救护陈那邪说的人一样的执著说‘五识的增上业种名为五根’的话,那么五根就应该不是 佛所说的唯有无记性了,而是兼通善恶与无记等三性的了。因为五识的增上业种是通三性的,而五根却是纯无记性的。
第二、亦应成为‘五根都没有执受’。然而五根却是有执受性而不一定会有业种的;譬如身业有执受,语业及意业则无执受;如果增上业种就是五根的话,应该业种也是属于有执受性的,那就会使得五识执受诸法的时候,同时也有五识的增上业种在执受诸法,那将会使一切有情心识错乱而不是像大家所见的完全正常的了;如果意业与语业也是有执受性的,那就不一定是由五根来执受色法的了;所以依执受性来说,增上业种绝不可能成为五识的根。
第三、五根是色蕴所摄的,业种却是由身语意的行为造作而成就的,属于行蕴所摄;不同的蕴所摄的二法,性质不同,如何可以将五根作为业种来看待?如果依照陈那论师的说法,说五根即是增上业种,那么五根就不应该是色蕴所摄的了,而应该改说‘五根是行蕴所摄’才对,那就违背圣教与理证了。
第四、五根是内外根尘等十处里面的内根五处,业种则是通于外尘的色、声、法等三个处。一个是内处所摄,一个是外处所摄,如何可以说业种就是五根?如果有人执著说业种就是五根,那么五根就应该纯属内五处所摄,而不应该是可通外五处的法了,那就违背圣教量了。所以陈那和那个为他辩护的人所说的法,都是不对的。
第五、五根只在欲界地及色界地才有,而鼻舌二识的业行,则只能在欲界地才会有;眼耳身等三识的业种现行,则唯在欲界地及初禅地,不通诸地 (二禅地以上的等至境界中都没有这三识的现行,只有起心动念来至初禅天及欲界地时才会生起这三识) ;显然根与识的业种现行,是不一样的,当然五识的业种不可能就是陈那所说的五根。如果说五根就是五识的增上业种,那就应该鼻舌二识的业行也会在欲界地和色界地等五地中都会现行,而不是只有在欲界中现行的了。而且,眼、耳、身等三根,和眼、耳、身等三识一样,同样是色界五地中都有;如果根就是识的种子,那么依照五根都同一类的道理,眼、耳、身等三根就应该如同鼻舌二识一样,只能存在欲界地中,而不可能遍在欲色界等五地中了。所以陈那等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六、依陈那五根即是五识种的说法,而且如他所说能感生五识的业种即是五根的话,那么同样的道理,能感生意识的业种就应该是第七识意根了,这样一来,意根也成为业种了,而不是意识的俱有依了,所以陈那论师等人所说这个道理是讲不通的。
第七、圣教中及理证上,都说眼等五根是有五根各自种子的,也是有五根现行的,所以五根是通种子、也通现行的;如果说五根即是识的种子,或者说五根即是识的增上业种,那么眼等五根就应该只通种子,就不应该也通现行的;但是圣教中说五色根不但通种子,也是通现行的,而且现见人间所有众生的五色根都有现行,并非没有现行,所以不可以说五色根只是种子而无现行;既有种子也有现行,显然和陈那等人所说的根即是识种,而成为只有种子、或只有现行一种的说法,完全不符;所以陈那的说法和第二个人为他补救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
第八、陈那及补救他的过失的人所说的道理,还会有另一个过失;也就是说,眼等五根,依照圣教所说都是有色根;陈那等人所说的五根却是种子的非色之根,不符合圣教中所说的有质碍的色法,所以他的《观所缘缘论》中的说法,并不可信;为他辩护的人所说的法,也同样是不可信的。
第九、五识是通善性、恶性、无记性的,但是陈那等人所说的业种的五根,却是种子而成为无记性;如果说五识都是增上业种五根所感生的话,那么五识也应该一向都是纯无记性的识才对,就不可能因为随著意识运作而通三性的了,那就很显然的违背圣教量了。所以陈那所造的论,以及为他辩解的人所说的法,都不可信。
第十、如果他们改口主张说‘无记性的五识,是由无记性的业种所感生。’但是明明五识是具有善、恶、无记三性的,这善恶性的、有记性的五识,就应当不是无记性的业种所感生的,那么圣教中又如何可以说五根是五识的俱有依呢?所以那第二个人朋比于陈那的说法,而对陈那所造《观所缘缘论》中的谬论加以救护,反而产生了更多的过失;所以他不是善于救护陈那谬论的人。】
若有人为救安慧而作是言:【安慧菩萨在他所造的《大乘广五蕴论》中,并未说“五根即是五识的种子”。如今你平实居士如此评论安慧,有失公允,乃是栽赃诬蔑之言。】然而此说非正,乃是粉饰遮掩之谈,非是事实也。因为安慧在他的《大乘广五蕴论》中已经如是主张过了!而且安慧绝非菩萨,他是二乘法的信受者,他根本不信大乘法;而且他所认知的二乘法,也不会是正确的法义;因为正确实证二乘菩提的证果者,即使不信大乘法,也不会公然或私下加以否定的。而且安慧对大乘法也不敢正面的否定,而如印顺法师之《妙云集》所说一般,同样是以欲说还休、处处暗示之手法,来否定大乘第八识正法。安慧法师为恐他人引为证据而广破之,故以暗示手法广破如来藏阿赖耶识为生灭法,暗指如来藏──阿赖耶识──为识蕴所摄之生灭法。由是缘故,其弟子般若趜多继承其邪思谬想,又见当代“无人”能指正安慧之邪说,便误以为安慧的说法正确无误,便进一步公开明指大乘法非 佛说,写作《破大乘论》而宣扬之,以破大乘如来藏法义。
由此缘故,圣 玄奘菩萨及 窥基大师不得不在《成论、述记》中广破其邪说, 基大师并明指安慧、陈那之名而破之,今有《成论》及《述记》之文为证。
譬如此段《成唯识论》文中,圣 玄奘菩萨破曰:【有义:彼说理教相违,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 窥基大师批注云:【初中又二:初非,后会。若教若理,二皆违故,即安惠……等诸师所说。】论中实义,详如前述语译;于后第六章中亦将补述之,此处暂且略举及译,暂不述之。是故安惠之《大乘广五蕴论》中主张意根是假名施设有,认为意根非是现象界中实有之法;所说确属虚妄之说,非但违教,亦复悖理故。虽然安慧之论中,常有隐语暗示而破阿赖耶识之处,然今 玄奘菩萨指称其法义之邪谬处而广破之, 窥基大师复于《述记》中明指其名而广破之,当知安慧处处用心以破大乘第八识妙法之意,逼使 玄奘大师与 窥基大师不得不广破之也!后世学人焉得再为之遮掩狡辩耶?乃至今时退失大乘菩提无生忍之杨、蔡、莲……等人,焉得取其邪论作为教材、以误随学之人?
彼等诸人若复改言:【安慧之意乃是说:意界是十八界法出生之根源,谓意界是十八界法之根本,故云:‘意界者,即彼无间灭等,为显第六识依止,及广建立十八界故。’意谓十八界法皆依意根而得生起、而得建立。】则是建立意根“一界、一处”为万法之根源者,或是建立无间灭之前位意识为万法之根源者,则成为小乘人中不知四阿含经中 佛已曾说涅槃实际之定性声闻人所说邪理也,焉可自称为修习大乘般若正法者?此谓无余涅槃之中确有实际存在、永远不坏故,其中实际即是第八识心体故。
亦如护法菩萨于《大乘广百论释》中,曾如是开示:【复次,有执涅槃实有常乐。如契经说:“苾刍当知有涅槃界,无生无灭、无相无为、究竟安乐。”……】 [0192a10] 护法菩萨于此论释中,已经证明:涅槃之中非有觉知心住于快乐境界,已无意识存在,不应执著涅槃为实有六尘境界之法,不应执著涅槃之中有意识享受涅槃寂灭之乐受。亦已说明:涅槃非是断灭相。既非断灭相,当知无余涅槃位中确有实相心体阿赖耶识 (改名异熟识) 独存而不灭失也,故名无生无灭,安慧焉可建立无间灭意作为十八界法之本源?而其无间灭意,又是依二乘法中之凡夫论师所指前位无间灭之意识,则已成为意识是十八界法之本源,则成意识能生万法,更为荒谬也!如是未悟古人,如是未证二乘菩提、亦未证大乘菩提之凡夫,好乐造论以求世名,令世人恭敬于彼,却遗害当时及后世学人广泛而又深远,乃至今时仍有印顺、杨、蔡、莲……等人迷信之,更欲大力弘扬之。如是未悟之人所造书、论,非唯古时有之,今亦有之,印顺法师是其中翘楚,其余未悟言悟之法师与居士继之,各各广造书论以求世名、以求大众之恭敬供养;然而少人知其邪谬所在,少人知其所说皆是破坏佛教正法之谬论。亟应有人出而指正分辨之,以救学人免于误从而随彼同造谤法共业,如是拯救广大学人。
有诸学人不知无余涅槃非真实有,不知涅槃实依第八识心体离分段生死而假立其名,是故涅槃其实只是第八识心体断除思惑以后,不再出生十八界法时所建立之名相,以显示第八识心体断除思惑后之境界相而已──其实只是显示第八识心体之境界相而已──离第八识心体所显涅槃境界以外,并没有别的涅槃境界可知、可证也!不知此一法界实相者,往往不知无余涅槃其实是依第八识心体断尽七识相应的烦恼障种子现行时而立名者,本是显示第八识心体在断除思惑以后的境界;不知此一实相正理故,往往执著无余涅槃境界为实有法,往往执著无余涅槃为有境界之法,往往以为无余涅槃是外于第八识心体而独有之境界;如是妄想而修之,便都远离涅槃之实证,越修则离涅槃之证境越远,是故 护法菩萨广破之。
圣护法菩萨破斥之文,长而不举;学人若欲知之者,径寻 护法菩萨《广百论释》即可知也。今者唯举 护法菩萨所引 佛语,以证无余涅槃之法界确实存在;既言十八界灭后尚有涅槃界存在,当知彼涅槃界即是阿赖耶识所改名之异熟识心体独住境界也!依四阿含中 佛之教示:无余涅槃界中,已经灭尽十八界所有法故,意根与意识俱皆灭尽故。既如是,当知意根与意识俱是十八界法所摄,意根亦是十二处所摄,俱是五蕴所摄;由此当知蕴处界皆是可灭之法,则知意根与无间灭前意识皆是可灭之法,焉得以意根或无间灭意识而出生十八界法?而建立十八界法?安慧云何可以主张等无间灭之意识为意界?何可主张为广建立十八界法而方便说有藏识?则同藏密应成派中观所说:“意根是从意识细分而建立者,阿赖耶识则是再从意根细分而建立者,所以意识是一切法根本,所以意识不生不灭。”此即是大陆西藏密宗《破除邪说论》之作者索达吉所主张之邪论也,正同藏密黄教之说法无异,同样是以自邪见而指称他人正见为邪见者;如是显示:安慧、月称、寂天、阿底峡、宗喀巴、历代达赖喇嘛、现代印顺、昭慧、索达吉等人所说者,皆同是违教亦复悖理之邪说也!
复次,安慧论文中所说者,谓意界非是实有法,乃是为了显示意识之依止,所以将前位无间灭意识建立为意界一法;然而依 佛所说之义,绝非仅是为了显示意识之依止而建立意根一界,而是说意界是意识生起之所缘与所依,是说“因为有意界作为生起俱有依缘,才能有意识生起。”如 佛在阿含部诸经圣教所开示者:“意、法为缘生意识”、“一切粗细意识皆意法为缘生”,如是之意,乃谓:必须有意根与法尘先已存在,作为所依之助缘,方能出生意识;出生以后尚须有意根作为俱有依根,方能存在及运作。若缺意根一处,或缺法尘一处,二者若缺其一时,即不可能有二处相触,即不能从阿赖耶识中流注出意识种子,即不可能出生意识知觉心,即无见闻知觉性之生起、存在与运作。
如是阿含圣教之理,已经极为分明:意根──意界──不但是现实上确实存在之法,而且是阿赖耶识现起意识所必须具备之条件,初转法轮诸经中 佛已如是开示,自是安慧有所不知,或被追求世名之私心所祟,故作谬说。于第三转法轮诸经中, 佛更说意识现起之后,必须有意根为其俱有依,方能运作;由是缘故,依圣教量而说意根是现实上存在之法,绝非安慧所说之建立法也,绝非安慧所说“为建立十八界而说前位无间灭意识为意界”;是故安慧所云:【意界者,即彼无间灭等,为显第六识依止,及广建立十八界故。】故意扭曲事实而妄言为建立十八界、建立意识依止所以说有意根,如是主张意根非实有;如是说法者名为妄说,名为自意妄想所说者,岂唯违逆 佛之圣教?亦复悖于法界真实之理!此谓意根绝非是建立之法故, 佛亦绝非为了建立十八界法以破外道,而施设前位无间灭意识为意界故, 佛于四阿含中已处处说意界为意识生起之助缘故,亦是意识运作时之所依缘,非是名相建立而无实质之“性空唯名”也;复次,意界──末那识──是一切有智菩萨于现象界中可以亲见其真实存在而可证知之心体故,是故安慧所言意根为建立法之邪说,必使 佛说之十八界法,在本质上成为虚妄说法,必使十八界法成为十七界法,亦将使十二处变成十一处,故其所说邪谬,不可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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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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