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手机版 | 如来藏网:倡导正知正见正修正行的学佛门户网站

热搜: 涅槃  三乘菩提  悟道  菩提  公案  十信

当前位置:如来藏网>电子报>正觉电子报>第020期>

正觉电子报第20期 识蕴真义(连载十一).......... 平实居士(3)

[第020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1:15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然而,于四阿含诸经中, 佛说意根与法尘为缘故出生眼识乃至意识,则知意根乃是上于识蕴、也是能存在于识蕴未生起之前的识蕴外的心体,所以必非六识之综合体,不得以六识合说为一个意根、意处也!眼等六识尚未生起之前,即有意根及法尘存在故,依意根与法尘为缘而出生眼等六识识蕴故,是故意根、意处绝非六识所摄之法。由是正理,说小乘正量部之安慧师徒以二乘法之六识说,而将意识含摄第七、八识者,非是正说,乃是虚妄颠倒之说法也。安慧此说,尚不能符合四阿含诸经中 佛所说之二乘菩提正理,何况能符合大乘菩提正理?然而杨荣灿先生在平实座下证得阿赖耶识已,应可现见意识是由阿赖耶识所生之法,为何却会相信安慧所说“阿赖耶识是识蕴所摄”之邪说?实令人费解,只能解释为明心之见地尚未发起了!但这事不能怪罪于他,只能怪罪平实当年为他明说而害他不能发起见地了!所以平实后来自责其心!立誓:“永不复作明说而害人之恶事,尽未来际善于守护密意。”
此谓二乘菩提正理皆说“根、尘、触”三法为缘出生眼等六识故,若无意根能离六识独存者,则不可能出生六识故;意根既能外于六识而存在,既能于识蕴出现前而自己存在,焉可将之归类于六识之总说中?焉可将之归类于识蕴中?而说六识合说即是意根?若言识蕴六识之总说即是意处、意根,则识蕴等六识灭时,意根、意识亦应灭而不存,如何能有意根再度为缘而出生识蕴六识心?故说安慧之论中所说道理不能成立,亦不能会通诸经也!是故意根之本质仍非是识蕴所摄。意根既然尚非识蕴所能含摄,焉得更将能生识蕴、能生意根之阿赖耶识摄在识蕴中?此理岂有丝毫可通之处?
复次,圣 无著菩萨所造《大乘阿毘达磨集论》卷第一有云:【云何建立界?谓色蕴即十界:眼界、色界、耳界、声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触界,及意界一分,受蕴、想蕴、行蕴即法界一分。识蕴即七识界,谓眼等六识界及意界。】此亦是依十八界法之分别,而方便说意根是识蕴所摄,仍属依蕴、依界而方便说。由是缘故《大乘阿毘达磨杂集论》卷第二中,安慧法师自己亦不能不如是随顺而说云:【识者,谓六识身:眼识乃至意识。眼识者,谓依眼〔根〕,缘色了别为性。耳识者,谓依耳〔根〕,缘声了别为性。鼻识者,谓依鼻〔根〕,缘香了别为性。舌识者,谓依舌〔根〕,缘味了别为性。身识者,谓依身〔根〕,缘触了别为性。意识者,谓依意〔根〕,缘法了别为性。当知此中由所依故、所缘故、自性故,建立于识。】此意即已分明宣示:由于皆是同依于意根故、同缘六尘故、同是分别之自性故,而说识蕴为六识心。然后再将五蕴依十八界分类之法相而方便说:【云何建立界?谓色蕴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蕴即法界一分,识蕴即七识界。】如是依大乘经、论所说者,方是正说。
然而,一者阿赖耶识心体既非依根而有,反而是能生六根者;二者阿赖耶识心体亦非依六尘而有,反而是能生六尘者,三者阿赖耶识心体复无了别六尘相之自性,无始以来不曾有一刹那分别过六尘;当知由此识蕴自性之三种定义以观,绝无丝毫理由可以定义阿赖耶识为识蕴所摄者;而阿赖耶识心体之从来不具此三种体性者,是杨荣灿先生所能现前观照领受者,为何却会相信安慧《“大乘”广五蕴论》中“阿赖耶识是识蕴所摄”之邪说?只能说他对佛菩提道的知见零零落落而未贯通所致。是故,安慧于《“大乘”广五蕴论》中,将能出生识蕴、也能出生识蕴所依意根之阿赖耶识,归类于识蕴中,说为识蕴所摄而成为生灭法者,已违自己依大乘经论所说之法,亦违四阿含诸经中之佛语圣教,故其《“大乘”广五蕴论》所说乃是妄说、邪见也。
由是缘故,对于大乘诸菩萨论中之方便说者,学人应有深入之认识,不可误将方便说执为究竟说、实义说,亦不可误将小乘凡夫僧人冒名大乘菩萨所造之邪论,用来否定大乘如来藏究竟正理、用来诽谤正说,否则难免误会而谤正法。譬如大乘法中,亦常有将八识摄为识蕴之方便说;以“阿赖耶识性”亦是可灭之法故,又常与识蕴相应而转故。譬如《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一中, 窥基大师因机、因义差别,而方便说识蕴有六、有八:【又实义门,虽有八识;然随机门,但有六识:六、七、八识同第六摄;就所依名,故但言意;所依非色或离于身,犹如心受故,不言身相应,准前故略不说。又六、七、八虽皆有心意识义,心法〔中之〕意处,〔是〕识蕴摄故,然“意”义等,故但言意,皆是思量〔性之〕意根摄故。八“心”义强,六“识”义强,是故不说〔意根名〕心地、识地。……】
基大师此处所说者,谓 佛为二乘人所说之随机门中,只明说有六识(四阿含诸经中隐说第七、八识是小乘人所不懂的),是故若能永灭六识心之自我执著,即可断除我执;舍寿时即能永灭六识心之自我执著,即可使意根随灭而成无余涅槃,此义即是《楞伽经》中大慧菩萨所问:“世尊!不建立八识耶?”之问意所在也! 世尊随即开示曰:若能令六识永灭不起,意根即灭而入无余涅槃。即是二乘菩提随机门方便开示所说也。
由是缘故,此段论文中, 基大师如是说:【此外,于实义门中,虽然说有八识;但是在为二乘人所说的随机门中,只明说有六识,所谓六七八识都同样是属于第六识所摄,而以隐语密意说有七、八识;所以就所依之理而说前六识只是意根、意处,因为所依之意根不离于色法或离色身,七识心王运作时犹如一心而一体受苦乐的缘故;但是不说这六识心与身相应,因为只有阿赖耶识方是身相应心故;准前所说,故此处略而不说。而且大乘法中六、七、八识虽然皆各有心、意、识之实质正义,但是心所法上之受想行三蕴摄归意处,所以六七八识依二乘法而言都摄在识蕴中的缘故(二乘法中说:意识一心已过去者名心,未来者名意,现在意识名识);但是因为识蕴与“意”的真实义相等,所以在二乘法中,识蕴往往只说为意,因为六识都是能思量的意根所摄的缘故。然而依大乘实义门来说,第八识的“心”的真实义强,而第六识的“了别识”的真实义强,所以第七识只说为意,而不说为心地所摄或是识蕴地所摄。】
基大师意谓:第八识有积集诸法种子、执持诸法种子的“心”的体性,不能如意识之分别六尘,也不能如意根之思量六尘万法;而第六识则是分别六尘的体性极强,但不能执藏、积集诸法种子,也不能思量六尘万法;而第七识虽能思量诸法,然却不能积集、执藏诸法种子,也不能分别六尘诸相。所以六七八识各有不同体性,不可混同为一识,此即是大乘法中所说真实义法门。若为随机门之二乘行者而说,则不分别说有八识,但说有六识,令能易于证得涅槃,而以隐说之方式,隐于字里行间而示有八识。所以,安慧以随机门而解释大乘实义门之八识心王正理,难免会有诸多过失。
复次,圣 无著菩萨认为:心的自体性有所增减的缘故,方可说之为蕴;如果有一心的自体性是不增不减的话,那就不可以说是识蕴所摄的了。这种说法完全符合《心经》的真实义。譬如六识心、七识心,体性都是可以从具足三毒而经由修行转变为清净性的清净意识、清净末那,如诸阿罗汉在烦恼障上的清净,亦如诸佛、菩萨在二障上的清净;由是缘故,前七识心的清净性或染污性都可以增减,是故可以归类在识蕴中;若是第八识阿赖耶心体,则永远都是保持原有之真实常住与如如自性,其真如法性之体性是永远都不能加以增减的,那就不可以归类在识蕴中了。
也因为意根与意识的染污性可以被修除,导致阿赖耶识心体中的意根与意识二心种子转变清净性,则阿赖耶识心体的含藏我执的染污性就被灭除了,从此不再执、藏分段生死的种子,这就是灭除掉阿赖耶识性了,但是阿赖耶识心体仍在而不灭,只是从“双具阿赖耶识名、异熟识名”而改为只剩下异熟识之名了,这就是诸经论中所说的“灭阿赖耶识、灭阿赖耶性”的真义;所以,灭阿赖耶识的意义,并不是灭掉阿赖耶识心体,而是灭掉这个第八识心体执藏分段生死种子的阿赖耶性。
由此缘故,圣 无著菩萨如是云:【方所者,所谓色蕴。位者,所谓受蕴。分别者,所谓想蕴。作者,谓诸行蕴。执持者,所谓识蕴。增者,此有二种应知:一、烦恼增,二、业增。如增,减亦二种,谓烦恼减、业减。】语译如下:【有方所的,即是色蕴。有前后分位差别者,即是受蕴。能分别诸法者,即是想蕴。能造作诸事者,即是行蕴。能执持烦恼者,即是识蕴。所执持法能有增加者,这有两种应知:一、烦恼增加,二、业种增加。犹如能有增加者一般,能有损减者亦有二种,也就是说烦恼损减、业种损减。】这也就是说,能使本来所有的烦恼增减、能使本来所有的业种增减之心,方可归类在识蕴中。现见阿赖耶识自身永远都是常住自体的真如法性中,自无量世以来,一直都不转变此一真如法性,亦无任何一法可以转变第八阿赖耶识心体本有的真如法性;过去与现在如是不变,未来也将永远如是不变,是故阿赖耶识自身不与烦恼相应,所以不能使“自己相应的烦恼”增加或减少;也不能自己使业种有所增减,唯有六、七识和合运作之后,方能使阿赖耶识心体中的烦恼种及业种增减,而这些烦恼种及业种,都是不与阿赖耶识心体相应的,都不是阿赖耶识心体自身的业种,因为祂自无始劫以来不曾造过任何一业,也不曾与任何烦恼相应过。既然唯有六、七识方能增减烦恼及业种,既然烦恼种与业种都是六、七识所有的,所以六、七识可得归类在识蕴中,也因此缘故而将意根方便归类于识蕴中,是故阿赖耶识不得归类在识蕴中。(待续)
本文标签: 本文关键字:正觉,电子报,20期,识蕴,真义,连载,十一,.......
推荐文章
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Copyright © 2015-2018 如来藏 www.rulaizan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0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