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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论之平议(连载63)----正雄居士

[第105期]  发表时间: 2015-04-18 03:54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宗喀巴《菩提道次第论》之平议
至于如何是悟入真实义,前已多所述说,此处仅再约略说之:悟入真实义就是触证如来藏,只要已归依佛门之菩萨种性弟子,能亲近真善知识,听闻思惟禅法知见,广积福德资粮,定力功夫纯熟,忏悔业障,消除慢心,断除萨迦耶见,广发度众大愿,最后仰仗佛菩萨加持力,一念相应便能悟入真实。反观应成派中观师,他们一向是错解悟入真实的。
《广论》406~407页说:
如是于我我所无少自性获定见已,由修此义而得法身。如《明显句论》云:“若诸烦恼业身作者及诸果报,此等一切皆非真实,然如寻香城等惑诸愚夫,实非真实现真实相。又于此中何为真实,于真实义云何悟入耶。兹当宣说,由内外法不可得故,则于内外永尽一切种我我所执,是为此中真实性义。悟入真实者,慧见无余烦恼过,皆从萨迦耶见生,通达我为此缘境,故瑜伽师当灭我,此等应从《入中论》求。”又云:“修观行者,若于真实起悟入欲,而欲无余永断烦恼及诸过失,应如是观何者为此生死之本。彼若如是正观察已,则见生死以萨迦耶见而为其本。又见我是萨迦耶见所缘境界,由我不可得故,则能断除萨迦耶见。由断彼故永断烦恼及诸过失。故于最初为应于我谛审观察,何为我执所缘之境,何等名我。”
宗喀巴所谓的法身就是:“于我、我所无或少自性,获得确定见解,就得法身。”宗喀巴的说法是依据月称论师的《明显句论》而说。但月称论师自己也不知道真正的法身是什么,因为月称论师不仅否认有阿赖耶识,乃至否认有末那识,所以他说:“内外永尽一切种我我所执,是为此中真实性义。”他的意思就是把虚妄的五蕴我及我所等,也就是对十七界法[注1]的执著断除了,就是真实性义。换句话说,就是觉知心达到一念不生、不觉知自我的境界,或者把能觉知我、我所的意识心断除了,就是无我,就是真实,就是法身。于此略说就有三点可议之处:
一者,意识若要真的一念不生,只有修到三界中最微细的意识境界——非想非非想定中,但仍有极微细的意识心行存在,仍然是生灭法而不是真实。况且非想非非想定中已成愚痴状态,愚痴是不能生慧的;不能生慧的一念不生,在佛法的实证上是完全没有用处的,与真实法的修证无关。
二者,因否认有阿赖耶识,则永尽一切我、我所之时,即成为一切法空,一切法空就是无法,则依他起之五蕴我、我所等法,又将依何法而起呢?那不就是成为无中生有了吗?如果六识论之应成派中观师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佛说三性无自性性,岂不是成为戏论?
三者,说意识不起念即是无我、无我所,即是法身;然而真正法身应该是常住不坏之法,即使意识住于无我、无我所中,祂的本质还是意识,不能超脱于“意根与法尘等二法为缘方能生起”的本质,终究会断灭,因此意识绝对不是常住不灭的法身。
所以,如果想要证得法身,却“从《入中论》求”,就一定会成为常见外道与断灭见外道。
众生无知于虚妄的遍计所执相,外执依他起相为真我,生起对业果的无明;内执圆成实相的各种功德作为真我,却不知圆成实的真实理,生起对真实义的无明;因此修观行者,对遍计所执相要先作粗略的了解。遍计所执相乃是末那识所显的法性,末那识的体性是“恒审思量、处处作主”,外执五蕴为我,内执如来藏为我,坠入意根的遍计执性而对依他起相的五蕴十八界遍计及执取,无始劫来保护身心不受伤害的作意不断,因而造作诸善恶业,导致一念无明的烦恼种不断熏习累积,便使得众生永无终止的流转于生死苦海中不得解脱。是故,执著圆成实性的第八识功能及依他起性的蕴处界为自我者,即是末那识!宗喀巴否认有末那识,所以他说:“最初为应于我谛审观察,何为我执所缘之境,何等名我。”便无法理解第三转法轮经中说的遍计执性,落入依他起性的色阴与识阴之中,求取乐空双运时的淫乐觉受,认定识阴六识及色阴为实有,具足五阴常见;当知他在《广论》中的种种说法,是为不如理作意的戏论。
了知末那识是执我者之后,如果把末那识灭了,则五蕴十八界就全都灭了,死后便不受后有,这就是二乘解脱道的入无余涅槃,无余涅槃才算是二乘圣者所证真正的无我。但是断我见者,还不须要把“我”灭了成为“无我”,只是在见解上确认五阴十八界都不是真正的我,也不再把五阴十八界中的任何一法执为真实我,这样才能称为断我见。是故断我见者,尚不须要灭除末那识,而只是要以意识心如理作意的思惟观察来改变末那识错误的执著,这样才是断我见。所以,意识本身的善性就相对的重要了,不能如同六识论的常见外道一般,想要让意识保持一念不生,因为意识若一念不生,则末那识的执我性必定无法经由意识的熏习而降伏,当然也就永远断不了我见。
《广论》407页说:
又于无量各别之法,佛说无量破除自性之理,然修观行者悟入之时,应略决择修习我及我所悉无自性。此是《中论》第十八品之义,月称论师依佛护论师所说而建立。《入中论》说补特伽罗无我,亦即广释第十八品之义。
佛护、月称、宗喀巴等引用《中论》〈观法品〉第十八,因这些论师都不了解《中论》所说真实义的缘故,便完全错解圣 龙树菩萨的意趣。宗喀巴等但见偈颂中有我、我所等字,即以六识论的常见外道见解,执言取义来解说《中论》,妄言:“此是中论第十八品之义”。但《中论》十八品首偈即说:【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语译之后即可了知 龙树的意思:“如果真我即是五阴,真我就是生灭的法性而不该说是真我;如果真我异于五阴,那么真我就不可能是五阴等相貌。”这已告诉我们,法身真实我不是五阴,而是另一个(能生)五阴而与五阴同在一起的心,就是第八阿赖耶识如来藏,所以法身就是如来藏。
前面说过,于小乘声闻解脱道来说,没有意识来作分别,没有末那识来作主,没有我见也没有我执,五蕴十八界全灭而不受后有了,这是二乘解脱道的实证无我;于大乘佛菩提道来说,无我乃是阿赖耶识的体性,当菩萨悟入真实,即可现观阿赖耶识能生五蕴十八界法,又可现观阿赖耶识本体:远离六尘中的见闻觉知,从来不作主,从来不思量,从来不生,永远不灭……,是真正的无我性,因为完全没有五阴我、十八界我的自性。佛又说不生不灭的阿赖耶识才是真我,是佛地真常、真乐、真我、真净的真我,改名为无垢识;也是二乘入无余涅槃的我,名为异熟识;即是众生流转生死的所依,名为阿赖耶识;这三名只是第八识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名称,同是第八识如来藏心体,而第八识不论是在什么时期都同样没有五阴我、十八界我的我性,却是成佛时的佛地法身,故说第八识真正无我性之我才是真我。
如前所说,“一切法无自性”必须以阿赖耶识为主体,才能说一切法无自性。一切法是由阿赖耶识所生的,而阿赖耶识所含藏的识种有其自性,由于个别识种的运作,所以能生一切法。但阿赖耶识本体无形无相故说为空,但祂却有真实体性而能出生一切法,故说阿赖耶识非空、非不空,总说为空性。因此,阿赖耶识有其自性能生一切法,而所生的一切法毕竟会灭,皆是生灭无常相,故说一切法无自体性而说为空相。阿赖耶识有其自性,能建立生死与涅槃,譬如人间:生者,谓因阿赖耶识入胎住于受精卵位,摄取母血中的四大长养色身,然后藉色身及意根来出生六尘与六识,具足十八界法,众生始得生;死者,阿赖耶识舍离色身,名色随即变异而坏灭,谓众生死;二乘圣人修道断烦恼入无余涅槃,即是第八识如来藏不再出生三界任何一法,剩下阿赖耶识独存,故无余涅槃即是如来藏自住境界。所以,世出世间一切法及生死涅槃的建立,都是依于阿赖耶识而建立的,非其他法所能建立。宗喀巴否认有阿赖耶识,他说的所谓“无尘许自性之自体”的法,必定是有生、有灭的法;生灭法灭后即成为空无,若空无之法还能生一切法,不就是变成凭空而有了吗?凭空而有的法,即是无因论的外道邪见,只是意识的虚幻想,不切实际。既然是意识虚幻想像的法,宗喀巴竟说之为能生、所生、能破、能立、能生死、能入涅槃的所谓“胜妙法”,不都是在骗自己也骗众人吗?他将生灭法说为中观的胜法,不但是诽谤了《中论》,更是侮辱了圣龙树菩萨。
(待续)
[注1]月称、宗喀巴都不承认意识要依意根而生起及存在,否定意根的实存,所以他们只有十七界,不是佛法中说的人人都有十八界。
[注2]编案:笔者是以宗喀巴来代表喇嘛教的应成派乃至自续派诸中观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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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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