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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锋虚焰金刚乘(连载31)----释正安(4)

[第120期]  发表时间: 2016-07-10 17:35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注6《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于彼亦有此至虚妄分别。述曰:此显妄分别不离真如。谓于彼真如中,亦但有此虚妄分别,都无二取也。颂第四句。问:‘如论中说,有实知有,无实知无,何名有无也?’”
  注7《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若于此非有至如实知为有。述曰:此即总释颂之大纲答文外难。谓:若于此虚妄分别,彼二取非有;由彼二取性非有故,观之为空,即余论中无知无也。其妄分别亦有彼真如,真如之上有依他起,此之二性是二取余体非无,故如实知有;即余论中有知有也。即三性中,初性是无。后二性有别。”
  注8、《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若如是者至显示空相。述曰:结如是知,无倒显示,谓知二取计所执妄分别、圆成二性是有,以实知故,即能无倒显示空相;依他起上二取空无,真空性有,故成无倒,显示于空。言显示者,说陈空理之异名也;故余所说三性皆无,深为自害。至下当悉。”
  注9、《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复次颂曰至是则契中道。述曰:重成前义,有此颂兴。言故说者,故般若等经作此说也,如第二、第三句中所说。”
  注10《辨中边论述记》卷1:“论曰:一切法者至名无为。述曰:未释故说字,且释一切法。其二取体是无法故,非有、无为。依他圆成二体有故,名一切法。虽无,不失自体;非轨,不可称法。此中言法,可执持故。二取空性,即是真如空之性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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