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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篇(3)

[远惑趣道 第二辑]  发表时间: 2015-04-16 09:12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因为护持正法者有大功德,可以救护许多人免犯大妄语的地狱业;也可以使众人都回归到正法的知见中,所以功德很大;所以公开忏悔以后而努力护持正法,不但可以免除大妄语的地狱业,更可以在道业上更上一层楼,这是您可以作、也应该作的事情。但是目前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到处所见都是误导众生的大法师的常见外道见,或者是密宗的邪淫、乱伦、杂交的外道法;而这些外道法和大法师们的常见外道见解,在 平实导师的书中,都有很详细的解说与辨正。目前尚未看到有人能对他们自己的邪见加以详细的辨正、证明不是邪见;某些法师们纵使知道各大法师们说的开悟都是邪见,恐怕也是无人肯对那些邪见加以破斥的;因为破斥了邪见以后,将会显示那些法师自己为人印证和宣讲的禅法,也一样是邪知与邪见,也将证明他们以前所谓的开悟,都是误会一场,所以他们当然不可能、也不愿意出面为人指正邪知与邪见。所以护法的最好方法,就是为人介绍 平实导师的正法书籍,努力的推荐 平实导师的正法书籍;这样一世努力以后,一定会造就此世舍报前的证悟功德,不单是免除下堕地狱的恶报而已。这个建议,提供给您参考!
自以为悟,或者是被人错误的印证为悟,然后向人公开宣称自己已经证悟成圣,成为大妄语人,这是现在的大陆地区极为常见的现象;但在台湾地区,近年来已经很明显的消失了;现在台湾地区的大法师、大居士们,再也没有人敢公开宣称是证悟的人了。因为只有亲证如来藏的人,才有可能证得般若、懂得般若真义;如今在 平实导师的《灯影、真假开悟、八九识并存的种种过失、识蕴真义》等书与文章中,以及他的弟子们所写的《假如来藏、辨唯识性相》二书中,很明白的举出许多教证与许多理证,证明一个真相:只有亲证如来藏的人,才是真悟的人。而台湾正觉同修会以外的大法师、大居士们,目前并没有一人是亲证如来藏的人,都落入常见外道的意识境界中;所以他们现在看到这些书中所举出的教证与理证时,都不敢再夸口自称是开悟者了。现在那些大法师们,包括一向都极为强势而不许任何人批评的故印顺法师,或是仍然健在的释昭慧法师在内,对 平实导师都是敢怒而不敢言的,因为他们都没有能力提出法理上的辨正。(编案:后来释昭慧向法院藉故诬告平实导师,然后又无条件彻告,详见正觉电子报第54期开始连载的详细内容。这证明最强势的释昭慧依旧是没有能力在法义上提出辨正的。)
因为他们真的不懂佛法,并且被 平实导师举示在十几本书中公开的流通辨正,已经六、七年了,一直都只能隐忍而不敢写书、写文章公开辨正法义。因此,平实导师的正法,目前已被台湾学佛人公认为正法;只是因为那些大法师们不甘名闻利养受损,努力压制弟子们不许阅读、不许学习 平实导师的正法,继续以言语诬谤为邪魔外道法。如果有人私底下阅读 平实导师的书籍,或偷学 平实导师的法义,就会被严厉的处罚;所以大家在公开场合时都是一样否定的,但是私底下总是很喜欢读、并且私底下在心惊胆颤的偷读;不但徒众们如此,有些嘴里仍在否定 平实导师的大法师,也是偷偷阅读 平实导师的书,然后当作是自己本来就已体会到的佛法,来教导徒众们。所以,在心中认定我们才是正法而不敢公然在口中说出来的人,在台湾是非常多的,所以可说大部分人都已经私下认定 平实导师的法义才是正法了。可是大陆地区学佛人,接触 平实导师的正法书籍,才只有短短数年的时间,人数也还很少,大部分的正知见都还未建立,也大多还不曾读过 平实导师的正法书籍,所以很容易被大陆的喇嘛与大法师们所蒙骗,就跟著误以为 平实导师的法是邪法,就相信大法师与喇嘛们的诬蔑诽谤,就误以为 平实导师真的是外道、邪教。
大陆政府单位也是一样,在还没有弄清楚以前,并在以往都信任大陆大法师言行的情况下,就很容易相信那些未悟言悟的大法师们的诬蔑诽谤,往往会误以为 平实导师真的是邪教外道;但是大陆主管宗教事务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已经注意到事实真相而有了一些很小的改变。在目前大陆学佛人接触 平实导师正法时间仍很短、人数仍很少的状况下看来,这种被喇嘛、大法师误导的情况,恐怕不是短时间就能改变的,只有等待较长时间的了解以后,才会像现在的台湾佛弟子一般,理解到 平实导师的法义才是真的正法,才会知道事实真相是:那些抵制 平实导师的大法师们都悟错了。
◎老师在课堂上曾讲过自杀不犯杀罪。佛在《优婆塞戒经》中也如是开示,但在《真实如来藏》第204页(编案:改版后为194页)却说:“若佛子未断尽烦恼障而自杀者,名为犯戒杀人,……。成就杀人重罪故,地狱业成就。”这不知是否是方便说还是有何差别?(27-6)
答:凡是持五戒、声闻戒(比丘戒、比丘尼戒),都是对众生而持的;若是不对众生而持,则无戒德的获得;所以受戒之后若不对众生造作恶业,即无犯戒可言,所以经中说自杀不犯戒。慧解脱阿罗汉已断尽烦恼障,他的自杀只是提前取证无余涅槃的手段而已,所以不算是犯戒。但是菩萨没有自杀的权利,因为菩萨戒的精神与声闻戒、五戒的精神大不相同;即使只是故入难处,都是属于犯戒的,何况自杀呢?而且,菩萨自杀时所杀害的人身是成佛之道所用的道器,并且自杀行为的过失远甚于故入难处,所以也说是犯戒的行为。菩萨进入初地乃至十地之后,自害其身,也是犯戒的行为,因为菩萨必须忍辱负重而利益众生,不许有逃避的行为与心态;所以菩萨纵使已经断尽了思惑而成为慧解脱的菩萨,因为外在情况而自杀时仍是犯戒的行为。假使菩萨提前证得慧解脱,而且舍弃菩萨性而退心回归声闻性,自杀就不是犯戒的行为,只是提前取证无余涅槃而已。佛子者即是菩萨,声闻人皆非真实佛子,悉皆不能荷担如来家业故;菩萨既是佛子而荷担如来家业,则无自杀之权利,不论情况如何困苦艰难,都要撑持下去,继续弘法利生,护持 佛的般若及种智正法流传不断;所以菩萨自杀而逃避承担如来家业,仍是犯戒的行为。若只是受五戒,自杀则不是犯戒的行为;或是受了声闻戒而自杀,则不属于犯戒的行为,因为没有伤害到他人;而戒是对众生而持的,所以不算犯戒。
◎若大陆某在家居士因受平实居士著作的启发而开悟明心,但因为工作等各种原因,暂不能受各种戒(基本五戒是遵守的)。请问,这个人能否看戒学方面的书?(28-10)
答:一般而言,在家居士可以请阅《菩萨璎珞本业经、梵网经、优婆塞戒经……》等有关戒律的经典,因为这些经典适合在家人,不违佛诫。至于出家戒律如四分律、五分律……等声闻戒的戒经,未明心见性之前,依 佛告诫,最好不要看,以免对出家的声闻僧产生了能观察他们戒律有无清净的能力,而对他们加以观察,可能不自觉的评论起来,就会障碍自己修学佛菩提道。待自己真正明心了,也确实经过善知识印证或确实由经典简择确实无误,就是心出家而身在家的菩萨了!这时纵使色身仍是在家人,也可以看出家人的声闻戒律。
六、七年来,常有许多法师、居士自称看了 平实导师的书籍而明心见性;实际上,绝大多数都是落在解悟而不是真正的明心或见性。如果自以为悟,实际上是解悟,因此缘故而看了出家人的声闻戒律,就有违 佛的告诫。至于自己是否真正的证悟?还是解悟?建议这位在家居士到正觉同修会共修二年半,经禅三的报名录取、破参,也经过 平实导师印证后,再来看出家戒律也不迟,以免违背佛的告诫。
◎弟子及几位同修即将求受五戒,但在受戒前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疑问,请教不同的法师或参阅不同的书籍,得到的解答也各不相同,给弟子众等带来了极大的困惑。为此弟子跪求导师或亲教师菩萨能够慈悲的给予开示:
1.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淫戒第三中有这样的经文:【若优婆塞共婬女行淫,不与直者,犯邪婬不可悔;与直无犯。】这段经文让弟子产生极大的困惑:受戒后同卖身小姐行淫,若给钱就不算犯戒吗?另有经文:【若优婆塞,虽都不受戒,犯佛弟子净戒人者,虽无犯戒之罪,然后永不得受五戒乃至出家受具足。】弟子疑问:若未婚的男女朋友中有一人受过邪淫戒(受戒方只是单独求受了邪淫戒和杀生戒),然后二人因为真实的感情在婚前发生淫行,那么未受戒的一方是否如同上述经文中所说的永不得受五戒乃至出家受具足?受戒的一方是否算犯邪淫戒?如果是,那么该怎么办呢?这样双方求明心见性还有希望吗?
2.有的书籍写到:“如果受戒后不能严格持戒而犯戒的话,那么远比不持戒的罪业更大,因此在受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为此我们有的同修担心自己不能严格持戒而产生了退去的念头,有的则只想选择自己比较有信心的个别戒进行分别求受。究竟我们该如何对待受戒、持戒、犯戒,甚至破戒呢?弟子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复杂的心情,我们对受戒充满了期待,想能够以此来清净自己的身心,在修学的路上能够更精进的前行。但是经文上讲述有很多犯戒的行为是不可忏悔的,这让我们感到了恐惧;不是担心业报,更多的是担心如果犯了不可忏悔的戒相,会给我们的修学带来很大的障碍,那么我们这一生求明心见性是不是也没希望了?(30-1)
答:这个提问都是关于戒律上的问题,您说:“究竟我们该如何对待受戒、持戒、犯戒,甚至破戒呢?”关于这个部分,平实导师在《优婆塞戒经讲记》有详细的开示。(编案:八辑已经全部出版完毕,请至各大实体书局及网路书局购买。)其中对于戒律的精神与持戒的要领,平实导师在理上、在事上都有非常详细的开示,更有细说布施的功德与得福的因果原理,甚至有开示三乘菩提与第一义谛的胜妙义理,欢迎您向出版社请阅。
对于受戒、持戒的问题,我们是鼓励学佛人能够受戒、学戒、持戒;因为受戒、持戒乃是菩萨六度波罗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也是三无漏学中的重要一分。佛弟子若有受戒的机会,应当要把握去受;早受戒、早得持戒的功德,对于未来求悟明心见性的帮助很大。如 佛在《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二所说:【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劫生死之苦,是故应受。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以是故,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萨,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所以我们对于受戒的问题都是鼓励学子能受即受,因为受持菩萨戒能够超过三劫的生死之苦,所以应该受。那五戒又是比菩萨戒更单纯的戒律,也是更基本的戒律;因为持受五戒不犯的话,可以保住人身,也是菩萨戒中的基本戒;对于未来无量世菩萨道的增上来说,更是一个重要的条件。所以在此劝请提问的菩萨与您的同修道友们,若有机会受戒、持戒,就不该放弃。更应当发大心:未来若有机缘能够受持菩萨戒的话,也应当要把握机缘去受,因为功德无量故,利益众生故。并且 佛在《菩萨优婆塞戒经》有开示戒律在您的佛道上面所扮演的角色,《菩萨优婆塞戒经》卷六:【是故经中说七种业有作无作,如人重病要须众药和合治之,若少一种则不能治。何以故?其病重故。一切众生亦复如是,具诸恶故,要须众戒然后治之,若少一戒则不能治。】所以我们希望您若环境许可的话,能够满分受就应当满分受,因为满分受,就更能具足圆满受戒的功德,佛说这叫作“具足受戒”。
至于“犯戒、破戒”的问题,当然受戒而犯者一定比未受戒者来得重,因为“毁佛语故”;所以我们得要以更谨慎小心的心境来看待戒律的问题,也就是得要“心得决定,坚持不犯”。受戒者犯戒就如同世间的法律一般,若是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明知故犯的话,那就是罪加一等,所以菩萨戒的戒相当中大多指的是“故犯”;但是我们只要守住根本重罪不犯的话,就算犯了小小的戒律,佛有告诉我们可以忏悔除罪啊!前面所举经文有说“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永远不会犯佛戒的人都是外道,当然不是菩萨。所以在别教菩萨二地满心之前都有可能犯轻垢罪的小小戒律,因为我们都是学戒者,无法真实持戒,所以有犯乃是正常的,但是根本戒不能犯。我们认为学佛持戒的心态应该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看待这个事情;因为 佛施设戒律的目的,无非是希望我们这些弟子因为受持戒律的功德,使自己能够远离诸恶,能够趣向菩提;而且持戒有大功德,持戒习惯以后,能帮助自己清净心性,也能减少性障,使自己比较容易证悟,而且提前三劫成佛。所以当以积极的面向来对待,不可因噎废食──不要因为怕犯戒而不敢受持;那是逃避的心态,那不是菩萨道行者应有的心态,比较偏于声闻的心态。
若要亲证佛菩提的根本大法——真心如来藏第八识,就得要有大勇猛心,不可因为戒律难持而退缩,当以勇猛积极的心态面对戒律;因为戒律如同前面所举《菩萨优婆塞戒经》的经文开示一样,对于众生无量世所熏习造作的染污诸恶种子的消除,有著极大的助益;戒律乃是佛的加持摄受,让我们这个五浊恶世的学子能够增上功德的一个大好机会。所以应当要勇于受戒并持戒不犯,就算有时因为习染深重而有犯戒,也可如法忏悔啊!并且忏悔乃是佛所施设的两个很重要的善法,乃是应当保持的法,因为在《大般涅槃经》卷十九中,耆婆菩萨对于阿闍世王所引用 佛的开示:【耆婆答言:“善哉!善哉!王虽作罪,心生重悔而怀惭愧。大王!诸佛世尊常说是言: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惭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惭愧。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名为畜生。有惭愧故,则能恭敬父母师长;有惭愧故,说有父母兄弟姊妹。善哉!大王具有惭愧。大王且听,臣闻佛说: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诸恶,二者作已忏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虽先作恶,后能发露;悔已惭愧,更不敢作;犹如浊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为清。如烟云除,月则清明;作恶能悔,亦复如是。王若忏悔,怀惭愧者,罪即除灭,清净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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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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