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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确保您的权益-捐赠器官应自我保护

[念佛]  发表时间: 2015-04-16 08:51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04、确保您的权益-捐赠器官应自我保护
确保您的权益——器官捐赠应注意自我保护
楔子:
公元二○○一年某报报导:国内每年有数名死刑犯在行刑前,签下器官捐赠同意卡,捐出堪用器官遗爱他人,但是□□□学会□□□(姑隐其名)今天在一项器官捐赠的座谈会中严词说,他说,枪决后脑部中弹的死刑犯根本还没死,死刑犯的脑干完好无缺,即使不用呼吸器也能自行呼吸,只能算是一个脑部中枪的重伤患,根本不符合严格的脑死判定标准,严重违反医学伦理,“在未完全脑死的人身上动刀,那种痛,绝非外人所能想像!”
对于决定捐赠器官的善心人士,我们很赞叹您所发的大善心,在此提供一些应知的意见供您参考:
首先我们来谈器官捐赠,然后来说您承诺捐赠器官以后,应如何自我保护的注意事项。证严法师在《生死皆自在》第三一八页~三一九页云:
人往生后,六识已不起作用,只存第七、八意识。假如捐赠大体或器官是出于亡者自愿,那么为了医学上的需要而为亡者身躯做处理时,亡者的意识不会觉得难过,肉体上也不会感到痛苦。甚至处理的人也可以一边这么说:“你的肝可以救人、你的胃也可以救人……”让亡者的意识更增欢喜。
假若捐赠大体或器官不是出于自愿,那么处理过程中,他多少会有所挣扎,因为人最执著的就是自己的身体,哪怕是死了之后,还是同样的执著。当然愿力会提升意识,自愿捐赠大体或器官的人,在往生之后,就会因为自己的愿望圆满而心生欢喜。
正光辨正:当吾人刚断气,呼吸心跳停止的时候,今生的记忆将转至第八识中,导致业境现前,如同电影片播放一样,由上而下一格一格快速的出现。每一格所造之业,或善业、或恶业、或净业、或不净业,都能清楚了知,接着就进入死亡的阶位(唯识学中称为正死位),这时第八识开始舍身;而第八识舍身有五种差别,如后所述;其中第四种:若是造诸恶业罪不及地狱业者之死亡,在死前及正死位方有四大分离种种痛苦发生。一般而言,这些造诸恶业罪不及地狱者,在刚死亡没多久(约三~四小时以内),意识仍然存在,于息脉已断三~四小时之后才会断灭。又因为亡者生前曾签署器官捐赠卡,同意于死后捐赠器官,因此医生通常于器官捐赠者死后就会尽快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免因为器官捐赠者死后时间太久,导致器官败坏而无法移植,所以器官移植手术通常在器官捐赠者死后二十分钟内就开始进行了。也就是说,在器官捐赠者的意识尚未完全断灭前就开始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由于器官捐赠者初死时意识觉知心尚未断灭,医师也未使用任何麻醉剂就动刀,此时犹如生人在未使用麻醉剂的状况下动刀一样,是非常痛苦的,但是他却无法表示任何感受痛苦的意思,是极为痛苦也是常人难以想像的,那时亡者将会心生怨恨,痛恨自己被骗了,以为捐赠器官时真的可以很欢喜而没有任何痛苦!试想当我们不小心被针刺了一下,尚且呼天抢地,更何况器官捐赠者在无任何麻醉之情况下,在身上动刀割除各种器官,其剧痛难耐可想而知;因剧痛难耐的缘故,生起大瞋,可能就会下堕三恶道中。由于器官捐赠是舍内财的大善行,理应往生善趣才是,其结果却因为被不实之言蒙骗而生瞋怨、下堕三恶道中,岂不冤枉哉!
有人会问:“凭什么道理,因为器官捐赠之大善行,却导致死后堕三恶道中?”在回答之前,先看看证严法师怎么说。证严法师在《清净的智慧》第五十九页云:
〔有人问:〕佛教教人往生后,需要二十四小时助念不可移动。而如果发愿死后将躯体捐出,是否不得往主善处?
〔证严法师答:〕死后将躯体捐出,乃生命的延续。佛陀曾言:‘头目脑髓悉施人’,绝对没有一个救人的人还下堕地狱的,今日的科学证明了二千多年前,佛陀的正知正觉。
此中分三点说明。第一点、说明头目脑髓悉施人的真正涵意。第二点、说明刚死的时候,第八识渐渐舍身的原理。第三点、举医学真实例子来说明,证明在刚死的人身上动刀非常剧痛的原因。
第一点,证严法师举:“佛陀曾言:‘头目脑髓悉施人’,绝对没有一个救人的人还下堕地狱的。”来证明自己说法是对的,她却不知道自己是断章取义而违背佛的开示,何以故?佛在《大宝积经》卷九十如是开示:
在家菩萨住于慈愍不恼害心应修二施,何者为二?一者法施、一者财施。出家菩萨应修四施,何等为四?一者笔施、二者墨施、三者经本施、四者说法施。无生法忍菩萨应住三施,何等为三?所谓王位布施、妻子布施、头目支分悉皆布施,如是施者名为大施,名极妙施。(CBETA,T11,no,310,p.515,c2-8)
经中已明言:唯有无生法忍菩萨(正光案:指初地满心以上的菩萨,不论出家菩萨或在家菩萨)可以作头目支分的布施,而这种布施,佛说为大施、极妙施,这不是无生法忍菩萨以下之出家菩萨或在家菩萨所能作得到的。又佛开示在家菩萨财施有二种,分为外财(指财物等布施)及内财布施(尤指为护持正法而牺牲身命,如《大涅槃经》卷三所说,有德国王护持觉德比丘正法,与破戒诸恶比丘战斗,身被刀剑箭槊(shuò)等,体无完肤,死后往生阿閦(chù)佛国作声闻第一弟子),在家菩萨应以外财布施为上,护持出家菩萨弘扬正法,必要时,得以牺牲身命内财而使佛的正法能够延续下去。由上可知,头目脑髓悉施人之布施,是初地满心开始的菩萨为了成就佛道所做的内财布施,并非是未入地的出家、在家菩萨或凡夫所能做的布施;而在家菩萨应以外财布施为主,必要时才以身命来护持正法。从这段经文的真意,反观证严法师的说法,完全不如法,反而误导众生做器官捐赠,害他们在不知实情的状况下,因一时善念反而下堕三恶道。假使她想劝导众生施舍器官,应该要有保护布施器官者的措施,然后才可以大力劝导。
第二点,《瑜伽师地论》卷一云:
又将终时,作恶业者,识于所依‘指色身’,从上分舍,即从上分,冷触随起,如此渐舍,乃至心处。造善业者,识于所依,从下分舍,即从下分,冷触随起,如此渐舍,乃至心处。当知后识,唯心处舍,从此冷触,遍满所依。”
(CBETA,T30,no.1579,p.282,a7-2)
经文已明白告诉我们:除造大恶业及生无色界天者除外,一般而言,第八识是渐渐舍身的,非一时顿舍;随其舍身之处,冷触便起。既然息脉断后,依此世为善或作恶会在身上有冷触开始现起而渐渐扩散到全身,就表示意识觉知心仍然在领受触觉,尚未完全断灭,所以才知道冷触;一直到三~四小时左右,意识断灭了,乃至第八识完全舍身完毕,冷触才遍满整个身体,名为死透。从这里就可以告诉我们三件事实:一者,息脉断了、进入临死位时,意识仍然有觉知与分别,非无觉知与分别,因此在未做任何麻醉保护措施之下,随即在器官捐赠者身上动刀,亡者必定剧痛难耐;因为难耐的关系,必生大瞋、大恨而导致随念受报,下堕三恶道;因为此时的意识觉知心恶念极重,念既极重,则必随念受报。
二者,在亡者意识觉知心仍在的时候,为其往生助念才有用处,因为可以在大众助念之下,使亡者对阿弥陀佛产生信心,因专心摄念的缘故而乐于往生。如果意识已经灭了,这时为其助念,因亡者已无意识了知,不能摄心念佛,助益不大。而且,慈济的信众若随证严法师信受印顺邪见不信有极乐世界、阿弥陀佛,他们的助念也就没有意义了。
三者,公元二○○一年某报报导:
国内每年有数名死刑犯在行刑前,签下器官捐赠同意卡,捐出堪用器官遗爱他人,但是□□□学会□□□(姑隐其名)今天在一项器官捐赠的座谈会中严词说,他说,枪决后脑部中弹的死刑犯根本还没死,死刑犯的脑干完好无缺,即使不用呼吸器也能自行呼吸,只能算是一个脑部中枪的重伤患,根本不符合严格的脑死判定标准,严重违反医学伦理,“在未完全脑死的人身上动刀,那种痛,绝非外人所能想像!”
从报导当中可以证明,脑部中弹的人,脑干完好无缺,即使不用呼吸器也能自行呼吸,依唯识正理而言,表示这个人还活着,第八识尚未舍身。既然第八识尚未舍身,而又仍有呼吸,他的意识觉知心仍有可能存在,并未断灭,因此在意识尚未断灭之前,于死刑者身上动刀,仍有痛觉,就如上面所说:“那种痛,绝非外人所能想像!”
综合上面所说,头目脑髓悉施人之布施,是初地满心以上菩萨所作的布施,一般人于死后三~四小时左右,意识仍然存在,仍有知觉,只是在三~四小时以后意识就断灭了。由于器官捐赠者并不知道在死后三~四小时内,意识尚未完全断灭,故在没有任何麻醉的情况下,于器官捐赠者身上动刀,将会造成器官捐赠者极度疼痛,而且那种痛绝对是剧痛,绝非外人所能想像!唯有器官捐赠者自己才知道,可惜器官捐赠者已经无法动弹,已经无法透过身根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因为剧痛难耐的结果,必定生起大瞋大怨,导致器官捐赠者堕落三恶道中。试想:生前一念之善行,却导致死后堕三恶道中。如此果报,何其冤枉哉!然此中道理,唯有透过佛菩萨的开示及透过善知识教导以及自己思维整理才能了知,非是不懂佛法的证严法师所能知道。由于证严法师不懂佛法,不知初死者意识尚存的道理,却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大力鼓吹信徒做器官捐赠,并说之为:“绝对没有一个救人的人还下堕地狱”,其结果,将导致有情器官捐赠之大善行,因剧痛难耐导致生瞋而下堕三恶道,何其冤枉哉!
以上所说,基于经、论的开示以及世间医学知见如实而说,非为反对而反对,只是想要对捐赠器官的善心人士加以保护。因此正光在此对器官捐赠者提出如下建议,请你(妳)在签下器官捐赠同意书前,先深入思量及做好自我保护之后,才可正式签署捐赠器官:
一者,如果你(妳)本身有四禅八定具足的证量(须符合经典所说的证境才算数,不是依自己的错解来认定),而且已经断了我见,正光绝对支持你(妳)做器官捐赠,而且随喜赞叹言:“真是舍内财的大菩萨啊!”何以故?四禅中息脉俱断故,舍念清净故,可以提前舍离色身故,所以不会受彼恶劣境界影响生瞋而下堕三恶道故。不过要进入四禅舍念清净定中再进一步舍弃色身,这也需要五~十分钟的时间才能进入及舍身,因此应该避免在这段时间内让医生为你做器官捐赠的手术。
二者,如果你(妳)没有四禅八定的自我舍身功夫,且执意效法舍内财菩萨行,请记得在器官捐赠卡上注明:【应于死亡前五至十分钟,施打麻醉剂作全身麻醉,待麻醉剂发生作用后,方可动刀。】何以故?死亡前施打麻醉剂,纵然动刀割除器官,意识已断灭而无痛觉,因此不会有剧痛难耐、生瞋而下堕三恶道之憾事发生。不过医生肯不肯在你(妳)死前施打麻醉剂才做器官捐赠手术,这还值得商榷;因为医生会认为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也会因为死亡时间的预测极为困难,而放弃了全身麻醉的保护措施。(怕被指为因施打麻醉剂而导致捐赠者的死亡,得负法律责任。)如果万一来不及施打全身麻醉的剂量就死亡而进行器官移植的话,正光还是会赞叹你(妳)舍内财的菩萨行,不过话说回来:请您切记,那时千万不要因为剧痛而生起瞋恨心,要忍受剧痛及保持正念,以保住你的功德而受来世大福报。
三者,如果你(妳)本身未断我见又没有四禅八定的功夫,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好,又无法保证死前会被施打麻醉针,建议你(妳)还是打消此念头,以免因无知而生瞋,死后下堕三恶道中。如果你(妳)已经签下器官捐赠卡,现在注销还来得及。
四者,由于生命无常的缘故,请事先与家人沟通死后之处理方式,避免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为你(妳)做“死后”器官捐赠“善行”,使你(妳)因为器官割除时产生剧痛难耐生瞋而下堕三恶道中。
五者,虽然未到舍命的时节,但是可以先表示想要舍身,请医师施打重量的麻醉剂而致死亡(法律问题,此处不谈),十分钟后就可以进行器官捐赠手术了;那时意识灭了,动刀施行捐赠手术时已无痛苦,也可以完成布施内财的大功德。以上是捐赠器官的大善人们应该自我保护的地方,也是证严法师对于捐赠器官的大善人们,应该加以保护的地方。
 
(下文摘自正觉电子报第28期第37~48页:)接下来说明证严法师及一般人所认知的“灵魂、神识”,其实只是中阴身,不是意识心,更不是佛所说的第八识。这里将分为二种来说明。第一种是濒临死亡,但仍未死亡而灵魂出窍的道理,第二种是完成死亡过程而成就中阴身的正理。
首先谈第一种濒临死亡,但仍未死亡而灵魂出窍的道理。有些人在死亡边缘挣扎时,会发生灵魂出窍的现象,因此待意识苏醒之后活过来时,将其灵魂出窍过程的种种体验加以描述,由他人加以记载,汇总成书,而有种种描述濒临死亡经验的书籍出现,得以流传后世。而此类所述濒临死亡的体验,并非真正死亡,并非体验到死亡的境界,因为仍然有意识的存在,得以了知灵魂出窍后的情形;只要意识还存在,就不是真正进入死亡境界,就是还没有开始死亡的过程,所以灵魂出窍其实是还不曾体验到死亡过程的。因此当有人濒临死亡时,会感觉到自己脱离了肉体,然后看到自己的身体,也看到抢救自己的医务人员,以及自己到了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看见自己以前从来没有看过的事情等等。经过一段时间后,濒临死亡者苏醒过来,能够很清楚地描述当时的情形;此种情形,即是一般世俗人所说的灵魂出窍。从这里已明白说出,濒临死亡的人能够灵魂出窍,以及能够了知灵魂出窍后的情形,就表示当时意识尚未断灭,意识仍然是醒觉的,只是不在身体中运作而已;如果意识已断,又如何能见到自己灵魂出窍,以及自己灵魂出窍后所发生的种种情形?既然能够在清醒过来以后,将濒临死亡体验的过程一五一十详细说出,得以记载下来,广为人知,当然不会是死亡过程的经历。所以“濒临死亡经验是由一个仍具有意识而尚未进入第八识开始舍身的死亡过程之人所说出来的”,而这一点,科学家也证实确实无误。
为何会有这种灵魂出窍现象发生呢?简单说明如下:第一点,表示此人过去世曾修得天眼通或神足通,于濒临死亡时,因缘成熟而有世俗人所谓灵魂出窍的现象出现,何以故?因为天眼通或是神足通,不论是报得(过去世曾修得神通而在此世特定状况下突然出现)或修得(今世才修神通加行而获得神通),都是与意识相应的;如果没有意识的运作,就无法使天眼通或神足通显现,因此,唯有在意识清醒之下,天眼通或神足通才能显现出来,所以神通是与意识相应的,神通需要意识的运作才能显现;如果意识不存在,神通是无法显现的。而濒临死亡的人意识并未断灭,仍然有意识的觉知作用,故于濒临死亡及其他因缘成熟的时候,将天眼通或神足通显现出来,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这是神通罢了;然后才能在醒来之后,将其濒临死亡的种种过程详细说出来,让大众了知或作为科学家研究之用。第二点,表示这个人于濒临死亡的时候,为自己心眼所见,见到自己灵魂出窍,乃至经历某些自己未曾经历的境界。既然为心眼所见,亦即是透过意识看见自己濒临死亡的情形,表示当时自己的意识仍未断灭,仍然清醒着,所以能于濒临死亡的过程中清楚了知,并于醒来之后,解说濒临死亡过程中种种内容,为科学家或医学家研究之用。所以濒临死亡的过程,其实只是休克状态下的体验,而不是真正死亡过程的体验。
综合上面所说,不论是上述第一点或第二点的灵魂出窍情形,都与意识有关,而意识之所以能够运作,其实不能离开意根及第八识配合运作,何以故?意识以意根及第八识为俱有依,而意根又是以第八识为俱有依,所以意识不能离开意根而运作,意根又不能离第八识而运作,所以意识心没有能力独自运作。这是一切已悟得如来藏的菩萨们都能现前证验的,正觉同修会中已有许多人都是如此现前证验无误的,这不仅仅是学理、学说而已。因此,若能够灵魂出窍,这境界仍须意识、意根及第八识等和合运作才能成就,非如证严法师单单指灵魂或神识就是意识而已,而且这时的意识心也不是灵魂,也不是中阴身。接下来谈第二种,完成死亡过程而成就中阴身的正理。当吾人刚断气、呼吸心跳停止(初死位)的时候,今生头脑中的记忆将移转至第八识,因而导致业境现前,如同电影片播放一样,由上而下一格一格出现,而且不到半秒钟就将一生的善恶业全部播放完成,接着息脉就全部停止了。这时每一格所造之业,或善业、或恶业、或净业、或不净业,此时的意识心都能清楚了知而进入真正死亡的阶位(唯识学称为正死位),此时第八识开始舍身,而舍身过程可分下面五种情形:
第一种,善人之死:行善之人因为在世间努力造桥、铺路、布施、行善,守五戒、十善等,于死亡后的中阴境界中,犹如美梦中见诸天女迎接围绕,心生爱乐,于爱乐之中,趣向彼处,即于所应出生之天上化生而出,死时无诸苦患。若是往生色界天时,虽有中阴身,但是仍无苦患;若是往生无色界天时,则无中阴阶段,直接往生无色界。
第二种,五戒不犯者之死亡:死时,就好像睡眠一样不知不觉,于中阴身现起觉知时,方知自己已死,所以死亡过程中无诸苦患。
第三种,修得禅定者及证悟菩萨之死:此诸证悟菩萨悟后若未生起所知障中的异生性,未因性障深重而造毁谤师长、破坏正法等恶业,或无往世业缘成熟者,则死时无有恶境现前,正死位中无诸苦患,犹如睡觉一样,并无痛苦之事发生。若证悟菩萨复于死前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生前复又积极度众以及精勤断除烦恼的结果,于死亡时,犹如睡觉一般,待中阴身成就,觉知心才现起,遥见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与诸圣众迎接。阿弥陀佛放大光明照行者身(此身是指中阴身),观世音菩萨以金刚台迎接,自见其身(中阴身)坐上金刚台,随从佛后,如弹指顷,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于西方极乐世界,闻阿弥陀佛说法而悟得无生法忍,位阶初地或诸地,如《观无量寿佛经》所说。
第四种,造诸恶业罪不及地狱者之死:死前及临死位方有四大分离之种种痛苦,是其所必须承受之果报故,死后有中阴身。
第五种,谤佛、谤法、谤僧或将诸外道法引入佛法之死:死前受诸痛苦,然后极重闷绝,故正死位完全无知(若已被麻醉药控制而无觉知,直接进入死亡过程者,则死亡过程中无痛苦而直接舍报),待至觉知心现前时,已在地狱中化生受苦,不经中阴阶段,故一般造作地狱恶业的人死前都会受苦;但在正死位中意识心已经断灭,故无所谓地水火风四大分离种种痛苦,只有死前受诸痛苦。
综合上面所说,除往生无色界者,以及于地狱化生者外,其余四种,于第八识舍身一分时,在亡者身旁随即成就中阴身一分,第八识舍身五分时,中阴身即成就五分;乃至第八识舍身十分,中阴身成就十分;此中第八识移转至中阴身的过程,如秤两头,低昂时等。也就是说,第八识一分一分的舍报,渐渐移转到中阴身,待第八识完全移转到中阴身,就完全舍报了,这时尸体已无第八识持身,这样才叫做死透、死尽,正死位就过去了。待亡者完全死透而中阴身成就时,中阴身又随即具足八个识。其中意识延续生前的意识而有,仍然以生前的五色根所具有的微细四大为缘,而在中阴身显现,仍然可以接触外五尘,所以中阴身的意识是通生前这一世的。意根随着第八识而移转在中阴身中,仍然是生前的意根,所以完全依照往昔的习气而运作。这个中阴身是第八识执取生前色身的四大变现而成的,属于微细的色身,不属于生前粗重的色身。由此可知,一般世俗人所认知的灵魂,有形有色而且能言语表示,这其实是中阴身,在中阴身仍然是八个识具足,所以世俗所说的灵魂并非如证严法师单指的意识心,更不是某些人所说的“灵魂就是第八识”。证严法师身为佛门法师,又自居为地上菩萨,竟然连灵魂中阴身也不懂,竟然说为意识心,令人不能不觉得:她把佛法世俗化、浅化得太严重了。
此中阴身,世俗人称为灵魂或者神识(这里所说的神识是一般世俗人认知的中阴身,不是佛在阿含解脱道原始佛法经典所说的“神识”——第八识),是由意根作意,而由第八识执持死前色身微细四大物质所形成,亦名意生身,由意根之意而从如来藏心体中出生的缘故。又因为中阴身色身是微细物质的缘故,没有人类粗重四大所成色身,一般肉眼无法得见,唯有天眼(或阴阳眼)者可见,如契经所说。又中阴身没有人类复杂的五胜义根可以思维,虽有记忆,然纯粹依照意根习气而行。又此中阴身需要微细物质来维系色身,需以食物香气为食,故中阴身又名寻香。若中阴身没有香气来长养,此中阴身随即死亡。若有食物香气长养,得以维持微细色身;待第六天,中阴身开始衰败,最迟第七天就会死亡。每一次的中阴身最多只有七天的生命,最多可以有七次中阴身出生,越是后生的中阴身,功能越差,福德越薄;最迟者七七四十九天必定往生,过后就不再有中阴身出生了,所以不造恶业的人,在最后的第七个七天过完之后就一定会随善业中的最下劣果报而往生,已不能有所选择了。
因为中阴身是在死、生二有中间所生的,所以又名中有身,此如《瑜伽师地论》卷一及《俱舍论》卷八所说。而中阴身最多七次的出生过程中,以第一次中阴往生福报最好,越后面往生则福报越差。又此中阴身小有眼通,因异熟果报的缘故,得见有缘父母和合,而自以为与父亲或母亲和合,为彼境界所拘束而入母胎,执取父精母血所成之胚胎为自己,便受后有。若七天中不得往生之缘,此中阴身即死,复生另一中阴身,等候下一个因缘而往生。
当中阴身投胎为人时,大多因自己的贪、瞋、痴而受生,何以故?当凡夫中阴身得见有缘父母和合时,心中即起颠倒想,而不知彼为来世父母。若应往生为男子时,即于来世母亲起淫贪想,欲与来世母亲和合,而对来世父亲起瞋想;若应往生为女子时,则于来世父亲起淫贪想,欲与来世父亲和合,而对来世母亲起瞋想。有淫贪、瞋心故,必定与愚痴无明相应。因为无明的关系,为彼境所执而入胎、住胎、出胎,此名不正知入胎、不正知住胎,不正知出胎。而乘愿再来的证悟菩萨,不同于一般凡夫,于彼境而不起淫贪、瞋心及无明而入胎,此名正知入胎。一旦入胎以后,中阴身随灭,前六识断已,仅剩第七识末那及第八识在受精卵中。若此菩萨有四禅八定及无生法忍,则由定力而生意生身,能于住胎时或入眠熟位中,或以意生身出游在外,意不颠倒,名为正知住胎;若此菩萨无四禅八定及无生法忍果,一旦入胎,意识即灭而无所知,名为不正知住胎。既然不正知住胎,就更别说能够正知出胎了。
从以上正理得知,这个中阴身(灵魂)若无香气长养,此中阴身必定中夭。因中夭缘故,意识必定断灭,须待另一个中阴身出现后,意识心及见闻觉知性才复出现。又此中阴身投胎后,中阴身随即永灭不现,前六识必定断灭,意识已断灭而不存在,仅余第七识意根及第八识在受精卵中。综合上述可知,意识于正死位及中阴身投胎后都会断灭,非是常住的法;所以意识本身是有生灭的,非是不生灭的,不像第八识在此二位仍然运作不辍,才是常住法,因此证严法师说:“意识却是不灭的”,完全是不如实语,有以下过失存在:
一者,完全违背世间医学正理。若如证严法师所说意识就是灵魂,而灵魂正是中阴身,这样一来,中阴身意识投胎后,受精卵本身应该就有见闻觉知心了;因为意识将仍然继续存在着,意识若存在,就一定会有见闻觉知。可是所有的医学都证明,受精卵发育最少要到四、五个月,才会具有五色根的雏形功能;一般约六个月左右,五根具足了,意识因为意根、法尘相接触的缘故才能比较具足的现行,才有比较可用的见闻觉知性出现,而非一受精以后就有意识、就有见闻觉知了。所以证严法师说意识就是灵魂的说法,太荒唐了!
又意识仅有一世,不能去至来世,只有佛所说的意根与第八识如来藏才能去至未来世,能够贯穿三世因果。何以故?今世五色根发育少分具足时,今世的全新意识才能现行,见闻觉知才能出现。而今世的意识是一个全新的意识,与过去世意识完全不同。今世意识的现行是因为中阴身投胎时,第八识如来藏执持受精卵,藉着父精母血及四大为缘,于五、六个月左右,五扶尘根、五胜义根发育少分具足后,能够接触外五尘而变现内六尘相分,意根欲了知内六尘相分境,而由第八识流注意识种子,才有今世的意识出现,迥异过去世的意识,因此今生的意识是今生的五扶尘根、五胜义根具足后才出生的。若如证严法师所说“意识却是不灭的”,当意识心从过去世来到今世时,应该于受精卵的时候,就有意识了,就有见闻觉知性了;乃至在受精卵的时候,就应该都记得过去世所有的事情,也包括过去无量世熏习的种种语言、文字、知识、技术等等,不须经过出生后的长时间学习才能了知。可是事实却不然,今世不仅忘记过去无量世所学过的语言、文字、知识、技术等等事情,而且今世还得从头开始牙牙学语、蹒跚学步,还要熏习种种世间语言、文字、知识、技术等法,才能在今世很顺利的运作与生活。因此意识都是仅有一世,都是今世所生,不能由过去世来至今世。同理,今世的意识也不能去至来世,何以故?过去世的意识是由过去世五胜义根接触外境而有的,迥异今世的意识故。同样的道理,未来世的意识是由未来的五扶尘根、五胜义根具足后才有的,迥异今世的意识故。由此可知,意识心都是仅有一世,无法贯穿三世,非是不灭的,所以证严法师的说法,处处漏洞、处处乖违教义与理证,不但是凡夫之人,连佛门凡夫所知道的“意识是生灭法”的知见,她都还不具足。
佛弟子们都知道,佛法包括世间法及出世间法,因此说法时要经得起世间法的考验,可是现见证严法师所说的佛法,不仅违背了世尊的开示,也违背世间医学常识上的正理。既然连粗浅的世间医学常识正理都违背了,证严法师又如何证成自己的说法“意识(灵魂)却是不灭的”是正确的?由此可知,证严法师连世间法都说错了,又有何资格能够说甚深的了义法呢?所以正光说证严法师不懂世间法及佛法,真的一点也没有冤枉她。
二者,证严法师的说法完全违背世尊的开示。佛在《大宝积经》卷五十五说过,意识心是在受精二十八周后才出现的,经云:
二十八七日(即二十八周)处母胎时,生于八种颠倒之想,何等为八?一乘骑想、二楼阁想、三床榻想、四泉流想、五池沼想、六者河想、七者园想、八者苑想,是故名为八种之想。(CBETA,T11,no.310,p.324,c4-7)
语译如下:【在受精卵处于母胎第二十八周以后,胎儿生起八种妄想。哪八种妄想呢?就是乘骑想、楼阁想、床榻想、泉流想、池沼想、河想、园想、苑想,故称为八种想。】吾人智慧浅薄,无法像佛一样有广大胜妙的智慧,能够究竟了知八种妄想内容如何,因此暂且不谈八种妄想内容为何,只谈“想”就好了。在大乘唯识学上,以及阿含解脱道中,同样都说:想即是了知,了知就是意识现行后但仍未生起语言文字时的分别性。由此可知,胎儿在母胎发育到二十八周左右,因五根雏形具足了,连同携第八识投胎的意根,已经六根具足了,能接触母体所传达的母体声音等外五尘,由第八识变现出内六尘相分。有内六尘相分,就有见分六识的出现,谓眼识乃至意识。因为意识现行的缘故,“想”就出现了。“想”出现了,了知也就完成了。若如证严法师所说:“意识却是不灭的”,吾人应该在受精的初入胎位中,意识就应该现行了,就应该有见闻觉知性了,就能了知了。可是事实却不然,医学已证明,须待受精卵发育到二十八周左右,五根雏形具足,意识因意根、法尘相接触后才能现行,才能完成了别,在在都已证明二千五百多年以前,世尊在没有任何科学仪器辅助下,依照一切种智之智慧说出完全符合现今科学的开示,真是不可思议啊!由此可知,证严法师认为“意识却是不灭的”,认为意识是常住法,完全违背世尊在《大宝积经》开示的入胎二十八周后意识才出现的圣教。
由以上的分析,结论如下:证严法师坚持意识心就是常住不坏心,却不知道这个意识心在眠熟等五位中都会断灭,而且还错认灵魂、世俗人所说的神识就是意识心,不仅违背世间的世俗常识正理,也违背佛在出世间法中开示的圣教量。由于俱违世间及出世间正理,导致证严法师整个佛法修证偏向常见外道见,并将此常见外道见引入佛门中用以误导佛门四众,未来果报难可思议,再回头已经是一百大劫以后的事了。像这样攸关自己法身慧命的出生、误导佛门四众的重罪,证严法师岂可不顾自身未来世的异熟果报,而继续坚持“意识却是不灭的”?若真的如此,真是佛说愚痴无智的可怜愍的众生啊!
(摘录自正觉电子报《将佛法世俗化、浅化的证严法师》一文)
 
正光老师著  佛教正觉同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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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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