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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0集 能取与所取--二俱无所得 正国老师

[阿含正义(一)]  发表时间: 2018-06-22 10:27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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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一)
第030集 能取与所取--二俱无所得
正国老师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阿含正义——兼论唯识学的最早根据》节目,今天我们要接续上一集之“六尘与六入”,来跟诸位菩萨探讨“能取与所取——二俱无所得”这个题目。因为能取的心与透过六入,而成为所取的六尘境界有密切的关联,而这些法义无论是在解脱道或者佛菩提道都是属于非常重要,而必须加以正确理解的知见。
我们先来看,在五位百法中之色法十一,包括五色根、内五尘与法处所摄色,都是由前面两位的法——即八识心王与五十一心所法,共同显示之影像,属于幻有幻灭、如镜现像,故可称之为影,因此说色法十一是“二所现影”,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在 平实导师的《起信论讲记》第一辑中有这样的开示:【因为八识心王有这些心所有法,配合过去世的无明以及这世父母的缘,四大元素的缘,所以有了五胜义根,有了十一种色法出现。】(《起信论讲记》第一辑,正智出版社,页107-108。)因此如果没有八识心王与相应之心所法,那是不会有色蕴出现的;相同的,如果没有识蕴及其心所法,当然也不可能有六识所了别的六尘相显现于六识心中,因为意识心及其相应之心所法现起的时候才能显现六识所了别的六尘相,因此六识心在配合其心所法时就可以产生“显境名言”的功德。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我们也可以确定:众生六识心“所取的六尘相”是因缘所生、是无常变异而不安隐之法,因此当然不是众生可以依靠的,故应逐渐断除对于六尘之贪著。五欲六尘是属于我所的部分,一般众生也能够略为了解贪著五欲六尘境界的过失,而能够或多或少远离一部分;但是要断除“以能取心——六识为真实我”的错误知见,则比较少有人能够触及,以及心得决定。因为如果没有建立正确的知见架构,则会担心落入断灭空而无法接受,因为通常会以为:如果否定识蕴我之真实性后,就没有真实我存在了。
因此接下来我们要多花一些时间,讨论“能取心”的部分,如果由六识心出生的道理来看,六识心却是要以六根触六尘为缘才能现起,譬如在《阿含正义》第一辑中 平实导师的开示:
有了六根触六尘,所以会有六识的出生;有了六识心,就会有六识心的六识自性显现,所以众生才会感觉到自我确实存在,再由意识的错误认知而误执识阴自己真实……归根究柢,都是由于六入而引生的。(《阿含正义》第一辑,正智出版社,页275-276。)
因此由于有六入的现象,因为想要了别六尘之种种境界,故有六识之现起;从这个角度来看,能取的六识及其相应能产生了别性之心所法,也是因缘所生、无常变异之法;如果以根、尘、识来看,反而能取之识蕴六识是要依靠六根与六尘才能现起,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应该比较容易信受:识阴是生灭之法。
如同在圣教中之开示:“彼因、彼缘皆悉无常,彼所生识云何有常?”《杂阿含经》卷3)也就是说:只要是因缘所生之法,由于其所依靠之因或缘,本身就是无常生灭;因为除了根本因如来藏心之外,其余一切被出生之三界法——无论称为因或缘,也都还是属于生灭法,因此藉这些生灭性的因、缘才能出生的识蕴,当然更是属于生灭无常之法了。所以我们就可以确认:六识及其了别性皆是无常变异之法,没有真实不坏之体性;亦如同在《楞伽经详解》第三辑中平实导师的开示:
而其所生一切法悉无自性,以刹那刹那相续流注,非常住不动故;而一切法现行以后亦不断变异──异性现故,是故说一切法之体性皆无自性。(《楞伽经详解》第三辑,正智出版社,页275。)
也就是说:如来藏所直接或间接出生之一切法皆是虚幻生灭,无有不坏之体性,只要现行之后就马上又产生变异;因此刹那刹那生灭不断,这就是“能取的六识心”之真实相貌,故识蕴决定是生灭变异之法。这一部分的理路看似不难,然而实际上能够触及这种法义的修行人,比例并不高;因为一般修行人所谓的“要放下”,其实大多讲的是“我所”的部分,而通常只局限于“外我所”,比较少触及其执为自我之意识心及其心所有法;然而即使如此,能够渐渐离开对于外我所之深厚的执著,也是值得赞叹的。而如果要真能断我见,除了我所之外,也必须把“识蕴我”之生灭虚妄性弄清楚,乃至透过观行而心得决定。
那这里我们也可以留意一下,就是只要有“能取心”出现,则必有六尘境界存在;也就是说识阴六识与六尘是相应的,六识不可能脱离六尘而存在,因此当然不是不缘六尘的实相心。所以我们就可以了解:绝对不可能将意识心修到在《心经》里面开示的“无色、声、香、味、触、法”;即使是在四空定中还是有微细之定境法尘存在的。这是修行的基本知见,千万不能误以为一念不生等境界就是已经离开六尘,而误以为已经开悟;因为有许多错误的法门要让意识心进入某种状况,譬如:一念不生、虚空粉碎,或者住于男女双修之喜乐状态等等;以为这些就是实证法界实相。其实这些都是不晓得意识这“能取的心”是生灭法的道理,因为意识是必须依靠六尘才能存在的,而因为要依靠六尘存在,就会受六尘的生灭变异而影响;因此意识心不可能是可以离开六尘存在的自在之心。这是顺便再提醒大家的,因为有许多人以为已经证得实相心了,可是若实际探究他们所证的实际内涵,却通常还是只是意识心处在上述种种境界之中而已,而且也一定是不离六尘、跟六尘是相应的;因此大家一定要有一个观念:就是想要证悟实相必须依靠佛菩萨所教导的方法,如果只靠意识思惟或讨论,那可以说是没有机会的。
在《解深密经》卷1中就有这样的开示:
我于彼佛土曾见一处,有七万七千外道并其师首,同一会坐,为思诸法胜义谛相,彼共思议,称量,观察、遍推求时,于一切法胜义谛相,竟不能得。(《解深密经》卷1)
也就是即使聚集很多外道,一起讨论、推求这胜义谛,也是没办法成功的;因为一方面这胜义谛的道理是非常深的,另一方面必须要有正确的方法与具足正知见,以及配合定力、慧力、福德及除性障,才有办法证悟,不是单靠意识思惟、想象就可以证得的;因为靠意识思惟、想象,大多会落入意识相应的境界之中。因此如果没有佛菩萨的教导,想要证悟,想要证入这胜义谛的相貌,是非常困难的;而这“六尘与六入”的法义也可以帮助我们来检验:如果所悟之心是不可以离六尘而存在的,那表示所悟之心还是虚妄生灭之法;因此无论能取或所取—皆是如来藏之所幻现—两者皆可摄归如来藏,而这两者其实也是平等平等的。这样的理解对于修学者来说是很重要的。
在世亲菩萨的《辩中边论》卷1中,就有论述有关“能取与所取”的重要开示:
唯识生时,现似种种虚妄境故,名有所得。以所得境无实性故,能得实性亦不得成。由能得识无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等俱成无所得性。(《辩中边论》卷1)
大意是说:能取心与所取之境界皆是由如来藏所变现出来的,“能取”因为具有了别性而可以缘取“所取”,因此在能取心中便有境界相出现;虽然这看起来好像有所得——已经缘取了境界相,但是因为此境界相,其实只是自心所现之虚妄境界,并非如众生所以为:“能取心识蕴”真的有缘取“外五尘境”;同时能取心前后刹那生灭变异,因此实际上是没有一个具有真实体性而不变异的能取心,来缘取外五尘境;所以无论从“所取的虚妄性”与“能取的生灭变异性”来看,实际上都是无所得。因此众生以为有真实不坏,而能取之识蕴可以缘取外六尘境之本质,这样的状况在现象上是不存在的;因为实际上除了“能取之识蕴”念念变异,同时也只是缘取自心所现之“六尘内相分”,并非缘取外五尘境,而所取之“自心所现的内六尘境”体性虚妄。因此能取、所取二者皆是自心藏识所现,皆摄归于如来藏;因此把能取与所取摄归于如来藏之后,就可以说两者平等俱成无所得性。这也是经教中所说之“自心取自心”的道理,所以“能取心六识”不是缘取“外五尘境”,以及“所取”是六尘内相分而非外五尘境;因此结果是能取、所取都不是众生想的那样之情况,也不是众生所认知的体性。
在《大乘起信论》卷1中也有开示五蕴的法相,是前后刹那都有差异的:【是故若麁若细一切诸色,唯是妄心分别影像,实无所有;推求余蕴渐至刹那,求此刹那,相别非一。】(《大乘起信论》卷1)也就是说:例如意识心,前一刹那与后一刹那的意识心是有差别的,并不是完全相同;因为意识存在所依之缘亦是刹那变异。那意识心当然也是刹那生灭,因此说“相别非一”,因此并不是有一个实体的意识心完全不变而能够到下一个刹那去,所以《起信论》以这种推求至刹那的方式,来对于意识心之刹那生灭性作观察,确实是非常有力而可以断除众生“以意识为常住我”的错误知见。既然“能取之意识心”刹那生灭变异,那当我们在说这“能取的意识心”如何如何时,这一刹那的意识心就已经灭去了,而下一刹那的意识心已经是重新生起而有差异了;而色蕴也是一样的道理。譬如六尘亦是刹那生灭,当你说我了别的境界是如何如何时,当你说完时这六尘境界也已经经历了多刹那的变化了;因此说“唯是妄心分别影像实,实无所有”,包括五色根亦复如是,刹那生灭变异。所以真的可以说“能取”与“所取”两者“平等俱成无所得性”。如果再从能取心所具能观察的智慧来看,事实上也是刹那生灭变异的,因此圣教中说“能观察智体实非有”,因为如果不是有意识心及其种种心所法,那怎么会有意识相应的智慧展现出来呢?所以能观察的智慧也是因缘生灭之法,非有真实不坏的体性。
经由上面的探讨,相信大家对于能取与所取之虚妄性都能有多一分的了解。如果还有一些怀疑,那我们再来看看在《摄大乘论释》卷6中的譬喻,这会有助于增加大家的信心:
鹿渴譬心及心法,以水譬尘,鹿渴动摇生识,缘水为境,实无有水。如此心及心法起变异事,于无有尘,生缘尘识。……譬如于梦中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此依他性中亦尔,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摄大乘论释》卷6)
也就是说:众生在听闻说没有真实不坏的外六尘境界,乃至能取心之所取皆是自心所现之虚妄的内六尘之后,通常会想说:既然都是虚妄,那怎么还会有心及心所法出生,乃至于在内六尘中受诸苦乐呢?因此菩萨就用譬喻让众生容易了解。就是说:好像一群鹿因为口渴所逼迫,看见远处沙地热焰流动便以为是水,因而心中迷乱,奔驰追求而不知热焰实非是水,因此产生虚妄分别及错误的追求;又好像众生在梦中,缘种种自心所现虚幻之梦境,而生起喜怒哀乐一般,不知那只是梦境而已。因此由论中的譬喻,大家就比较能够接受众生所追求的,竟然都只是自心所现的生灭幻境,非真似真,而令众生于其中生起迷惑轮转不已;如果没有善知识的教导,真的是无法出离。而这些自心所现的内六尘虽然只是生灭虚幻的,但却可以引起“识阴”现行,并令识阴于其中配合种种心所有法受诸苦乐;因此说“于无有尘,生缘尘识,以及无有实尘亦见有爱憎受用”,而因为众生不了解这个道理,在受用这些苦乐时感觉上就是会那么的真实,因而生起种种执著与烦恼。所以有情觉知心所触之内六尘,只是自心所现之影像而在非真实有中,却有“相分”似有“质境”现起而被觉知心所触,故非实无六尘相;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去了解六尘的真实相貌——它是似真而非真,而识阴也是一样,虽然能缘六尘,却需要六尘才能现起。而如果进一步探究能取与所取,自心真如所现的内六尘是属于有情自己的相分,为见分七转识的所取境,事实上所取六尘境与能取见分皆是如来藏所出生,此二者是互相依待。因此在圣教中形容说是“所取能取相待立”,也就是能取六识心需要所取才能现起,而所取之六尘境的显现也需要能取心“显境名言”及意根作意,才能令六尘相在有情识阴心中显现,故两者皆是生灭变异之法;而配合渴鹿以及梦中境界的譬喻就可以令我们更容易信受这个道理。
而菩萨在十行位时就要去现观能取的七识心王,都如阳焰一般不停地晃动著,从来不肯止息;虽然不断的攀缘六尘境而实际上并无实质,皆由自心真如而生。由此经由深入了解及现观七转识之虚妄性之后,就可以慢慢地降伏我执。今天从上面的探讨让我们了解到:为什么“能取与所取——二俱无所得”。我们由各种角度的探讨与分析,相信诸位已经能够有基本的认识,而后续经由诸位自己的观行验证,相信对于这些道理就逐渐能够心得决定。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这一集就谈到这里,祝您身体健康、道业增上。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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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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