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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皈依

[受持三皈]  发表时间: 2015-07-27 14:03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四皈依
有人说:“依止上师后,除与法相违的情况外,必须完全服从上师的教导。”
真相:
1.佛教以三皈依来尊崇三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藏传佛教却加入皈依上师而自创四皈依,而且高推上师位于佛陀之上,根本破法得罪。
2.藏传佛教的“上师相应法”是:弟子必须持咒观想上师坐在自己顶上加持,将上师当成是佛。熏习日久,上师如何吩咐,弟子便不敢违抗。需要钱财,则争先恐后供养;需要双修,则提供自己的女身,以恩宠为荣。如此让您人财两失,才是“上师”真实的面目。
3.《首楞严经》:【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堕无间狱。】
4.所以即使道心坚固,不修淫欲魔行,但仍相信这些“法王、上师”而修学《广论》,到死也没有脱离藏传佛教的道场,那不管您此生多么良善忠厚,佛陀还是直接预记:您“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一定会修持邪淫,以后一样到地狱去追随“上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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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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