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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观行断三缚结(2)

[佛菩提道]  发表时间: 2015-04-16 08:51 点击: [放大字体正常缩小] 关闭
四、观行蕴处界我之生起次第
次叙蕴我、处我、界我,及其生起次第,广令佛门四众可以依之实地观行而断我见。若此界众生能断我见之人数极众者,则此界将可渐转清净,由众生之净业因缘故,可以渐渐成就人间净土也。若佛门弟子中之多数人已断我见者,则必舍弃世相法上(广建寺院、追求佛教界第一)之营谋,而开始注重人类心性之改善:以教导众生断除我见为主要弘法内涵,以教导众生舍离我所(财色名食睡)之贪著为主要内涵,即可令社会清净而不再有人干犯恶业、作奸犯科,则使国土渐转清净,人寿亦可因而渐次增长,福报亦可因而日渐转增;从此以后,不再以建造金碧辉煌、一尘不染之寺院而可名为人间净土也!人间净土之成就,在于心净则土净,而非泥土大地之清净故;心方是真实之土故,众生心净则国土亦将随之渐渐清净,净业使然故。如是方是真实人间净土之建设者。
甲、五蕴我
五蕴我者,谓色蕴、识蕴、受蕴、想蕴、行蕴。蕴者何义?谓聚集义、积聚义。
色蕴者,谓人类色身由四大物质所造成;经由父精母血(xuè)而成就,经由四大所成之食物而长养,是故新陈代谢、念念变异、生住异灭,由生而长,由长而变异、而老,由老而死;有生则必有灭,是由物质积聚而成者,即是藉缘积聚而生之法,说之为蕴,是故色蕴虚妄。色蕴者,谓色法积聚之义:色蕴以阿赖耶识心体为因,复以往世六识无明熏习为缘,是故阿赖耶识与意根入胎而取受精卵,而从母体中摄取四大以造色蕴五色根(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之扶尘根与胜义根);具此五根之后,“外法光明所照”则意根有念,于是促使阿赖耶识出生色蕴所摄内相分五尘,于五尘中则有意根所触知之法尘显现,皆属五蕴之十八界所摄;由是缘故,总说色蕴有十:眼根、耳、鼻、舌、身根,以及色、声、香、味、触五尘。如是十法说名色蕴。色蕴是十种色法积聚而有者,故名为蕴。
识蕴如前所说,谓前六识;由意根与法尘为缘,藉人间有色根“未坏、或末羸劣”之五色根为缘,才能使此识蕴在人间生起与运行;识蕴六识既皆是众法因缘聚合而成者,是故识阴亦名识蕴,是众法积聚、蕴集而成者故。譬如经中说:
【诸贤!世尊亦如是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所以者何?诸贤!世尊说:“五盛阴从因缘生:色盛阴,觉、想、行、识盛阴。”诸贤!若内耳鼻舌身意处坏者,外法便不为光明所照,则无有念,意识不得生。】 (《中阿含经》)
如是 世尊开示中,已经明说:识阴是因缘所生法。若非因缘所生法(譬如意根唯因即生,不须藉缘;亦如阿赖耶识心体是因缘法之因,佛说“本来而有”,不必藉缘已自存在),即非识阴所摄,故意根与阿赖耶识心体不得摄入识蕴中,非属藉缘乃生之法故,亦非积聚而成之法故。
识蕴以何因、何缘而生?答:以阿赖耶识为因、无明为因,以及内六处(五色根之胜义根及心根之意根)为缘,加上功能完好之五色根而有“外法光明所照”,因此而生内相分六尘,方有意识之出生;意识得出生已,方有眼等五识伴随出生。如是六识心,初从意识、末至眼识,都需因与缘和合方能从如来藏中出生,故说“从因缘生”;五阴既然皆是从因缘而生者,则五阴所摄之识阴,当知全部都必定是从因、缘出生者,故名识蕴。又:蕴者是积聚义,识蕴实由眼等六识积聚而成故。如来藏阿赖耶识既是出生识蕴之因,亦是识蕴藉以出生之众缘(六根、六尘等十二处)之因,阿赖耶识心体又非积聚而成者,当然不可摄归“蕴”中。由阿赖耶识心体本来已在,亦可单独存在于无余涅槃中,证明非属积聚所成者故,蕴义不能成立,当知不可摄归识蕴中;复是识蕴出生之因,复是“识蕴出生所依缘”之因,当知更不可摄归识蕴中。
再举 佛于《增一阿含经》中之圣教而说识蕴。云何识阴?谓前六识,有佛语为证:
“彼云何名为识阴?所谓眼、耳、鼻、口、身、意,此名识阴。”(《增一阿含经》卷28)
举凡能够了别六尘境界者,都是识蕴所摄之妄心;识谓识别之功能也,有佛语圣教为证:
“云何名为识?所谓识:识别是非,亦识诸味,此名为识也。”(《增一阿含经》卷28)
故说离念灵知乃是识阴之功能,谓能了别是非善恶、苦乐受、六尘韵味……等故。离念灵知具足如是识蕴功能,不出六识心功能之外,与六识心之功能并无差异,故是识蕴所摄。既是识蕴所摄,功能与识蕴都无差别,又是依于根、尘、触三法和合而生者,当知是有生之法,有生之法则必有灭,只有未来灭尽时节的早到与晚到差别耳,无有不灭者,故说识蕴、离念灵知心虚妄,是有生有灭之法,不应依之,不离生死法故。
人间之识蕴如是,色界之识蕴亦然,须藉色界微细物质所造成之天身,才能存在;须藉禅定力所生功德,才能生起。此谓色界天身须藉色界定之禅悦以为法食,才能生存;色界之色蕴生起以后,方有色界之识蕴四识生起与存在,是故色界之识阴亦名为识蕴,亦是如来藏因与众法为缘方得积聚而出生者故,色界识蕴是由眼、耳、身、意识四法蕴积而成者故,为蕴所摄。无色界识蕴仅存第六识—离念灵知—亦须藉四空定之定力才能安住,亦须藉意识所得定力产生之禅悦为食,才能维持其生命;既然同属如来藏因与意识定力、意根触定境法尘为缘,然后方得生起、存在者,当知亦是因缘和合而成者,当知亦是众缘蕴积而成者,是故无色界识蕴虽唯一识,仍是识蕴所摄,仍是蕴集如来藏因与其余诸缘而成者,故名识蕴。然而三界中之离念灵知意识心、定力所持之定境中意识心,皆必须依靠意根为其俱有依,皆必须依靠定力及定境中之法尘相,才可能生存、安住。由此可知,始从最粗糙之人间识蕴,末至最微细之无色界识蕴,皆是众缘积聚之法,非是可以独存之法,故知非是常住法、实相法。由是故知识蕴虚妄、离念灵知虚妄,不应执著。
初受蕴者有二,谓境界受及苦乐舍等觉受,即是五遍行心所法中之受。境界受谓身根本有之苦、乐、舍受,即是尚未由觉知心、尚未由离念灵知心生起对此境界欢喜或厌恶之心行时所得之身根身识上所有觉受;苦乐舍受,谓身根身识触痛尘已,转由意识领受身根痛触之粗相细相而产生苦觉、乐觉、不苦不乐觉(注:痛谓触觉)。如是觉受,云何亦谓为蕴?谓如是觉受,必须先有色蕴及识蕴,然后方得在人间生起;故如是觉受,必定是经由色蕴与识蕴之聚集而成,若无二蕴之聚集成蕴,则无身根身识之苦、乐、不苦不乐受可言,是故名之为蕴。亦因此受蕴,乃是由三种受而成就,若无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三种聚集,则不能成就受蕴;若单有其中之一或其中之二,则人间众生之受蕴不成就,名为有残缺者,即是残障者,由是缘故亦名受蕴是聚积所成之法,故名为蕴。境界受与苦、乐、舍受如是,随后再由意识觉知心、离念灵知心之观察而产生之心理上之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忧受与喜受,当然更是积聚成蕴之法,当然更是依于身根所有受蕴而再转生之心理上苦乐舍等受,如是受蕴则属于后受蕴,当然更是依于生灭有为之色蕴与识蕴而成就者;成就受蕴之色蕴与识蕴,既然皆是有生有灭之法,当知依于色蕴与识蕴而有之受蕴,亦是有生有灭之法,如是,则能证知“受蕴我、觉受之我”虚妄不实,有智之人如实观行之后,即不应执著受蕴之我常住不灭。
想蕴者,谓五遍行心所法中之“想”也,即是了知觉受之心所法;谓身根之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皆由觉知心意识所了知,此了知者即名为想;是故 佛云:
“云何名为想?所谓想者,想亦是知:知青、黄、白、黑,知苦、乐,故名为知。”(《增一阿含经》卷28)
是故并非仅限语言文字所作之思维思想方名为想阴,举凡识阴六识已生起知觉性者,此知觉性皆是想阴所摄,经说“想亦是知”故。若因想阴知觉性之了知五尘,然后生起苦、乐、舍之觉受者,已是受阴所摄,已非想阴也。想阴一法为何仍是积聚而成蕴?谓想蕴之了别性者,乃是由色蕴、识蕴、受蕴之“触”心所法具足以后,方能有“了知性”之“想”故,由是故说想蕴亦是积聚而成蕴者:由色蕴五根界、识蕴六识及意根一处所蕴集而成为想阴,故说想阴亦是蕴;若是诸法蕴集而成者,当知虚幻不实。境界受中之想蕴成就以后,方有六想身:所谓眼想乃至意想。
六想身即是六识对六尘之直接了知性,即是眼根眼识之见性、耳根耳识之闻性……乃至身根身识之觉性、意根意识之知性,总有六种知觉性,是名六知性、亦名六想性,如是名为六想身,即是想阴。有此眼根、眼识等六种知(想)之想阴,方能有离念灵知心或有念灵知心之六种见闻知觉性,然后始有灵知心、觉知心对于身根三种受之分别领受,因此而产生了顺心、违心、俱不顺违之觉受,即是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有此三受,然后始有意识觉知心自身生起了种种语言文字妄想,思欲离苦得乐,始有忧受与喜受,然后始有初机学人所知之语言文字相应之想蕴。若究其实,未起语言文字时领受身根苦、乐、舍受之觉知性,即已是想蕴所摄也,经说“想亦是知”故。
想蕴如何是虚妄不实?谓想蕴之生起,必须先有色蕴、识蕴、受蕴三法,然后始有语言文字之想阴生起;或者必须先有色蕴、识蕴等二法,然后最初离语言文字之想蕴(知觉性)方能生起,随后始有语言文字相应之想蕴在最后阶段生起。色、识、受等三蕴既然虚妄,由此二蕴、三蕴积聚而成之想蕴当然必定虚妄,是故对于想蕴—了知性或见闻知觉性—不应执著,此想蕴者亦是众生轮回三界生死之根源故,有知有觉即不离苦乐受故,不离苦乐受者即是苦故,无余涅槃中绝无想阴(了知性)可以存在故。若人有智,欲究竟离苦者,当离一切受。欲离一切受者,当离六想身:离见闻知觉性。欲离见闻知觉性者,当灭六识身。欲永灭六识身者,当灭我见;灭我见已,当灭意根所有处处作主之心性,我执始断。意根之我执灭尽已,死后不再入胎而灭六识,意根随之永远不再现起,最微细之行蕴即告灭尽,即入无余涅槃。
行蕴者,谓身根之种种行为,所谓表色及无表色,皆是行蕴;亦谓识蕴之种种心行,皆是行蕴。人类皆有身根,不坏之身根即名有根身;有根身在人间之存在,必有行来去止、坐卧睡眠及饮食、大小便利……等事,由此显示种种表色,皆是行蕴;乃至由表色而显示出来的气质、神韵……等无表色,亦皆属于身根之行蕴所摄;身根之行蕴即是肢体动作等色蕴所显示之法,故行蕴中有一部分是由色蕴之行为所显现,即是色蕴之行来去止肢体动作等事相上之功能差别,亦是众生所最执著之自性,摄属行蕴之一。若有人将色蕴所显示之行蕴执为实相者,即是错悟而堕于色蕴有为生灭法中者;如是自称为悟,以贤圣自居,实是未断我见者,堕在行蕴我中,即名大妄语者,成就地狱业。
身根有行蕴,七识心王亦有行蕴;然因二乘菩提中虽说有第七识意根,但不开示对于第七识意根之观行,是故二乘菩提中不说意根之行蕴,唯说六识心王之行蕴。六识心王之行蕴者,即是眼识之行为、耳识之行为……乃至意识觉知心之行为、离念灵知之心行,皆属行蕴所摄。识蕴六识之行蕴者,即是眼识见性之行为过程、耳识闻性之行为过程……乃至意识觉知心(离念灵知心)了知性之行为过程,皆属识蕴六识之行蕴,都是识蕴六识自性之运作过程故。若将六识之见闻知觉性认作常住不生灭法,误认为开悟见性者,即是堕于识蕴所显示之行蕴中,名为未断我见之大妄语者。
而此六识心王,正是识蕴之全部内涵。识蕴者,依阿含部经典中 世尊所说者,举凡经由“根、尘、触而生”者即是识蕴所摄,以“根、尘、触”三法和合而生之识,皆是因缘所生法,亦是众法蕴积而成者,皆摄归识蕴:所谓眼根触色尘而生眼识……乃至意根触法尘而生意识,故名识蕴。依此二法(第一法为“根、尘、触三法和合”,第二法为“因缘所生法”)所生之心体共有六识,皆名识蕴,此是四阿含诸经中 世尊所开示之识蕴义涵。由是故说,六识心王即是识蕴之全部,意根摄属十二处中之一处故,不摄在识蕴中,此是四阿含诸经中之正说。若在大乘法中,有广说识蕴亦含摄意根者,皆属方便说,为显示意根亦是可灭之法故(依三乘菩提共道之解脱道而言皆是可灭之法故),亦欲显示意根非属有色根故。然因意根非是外道诸天天主、天神所能灭除者,亦因不同识蕴六识之夜夜眠熟即灭者,故不摄在识蕴中;亦因意根是识蕴之俱有依故,亦是识蕴所生起之藉缘故,亦是识蕴未生之前即已存在之法故,不予摄在识蕴中,此即是四阿含诸经对识蕴与意根之界定。
如是,识蕴中六识心王之心行,皆是行蕴所摄;而识蕴之功能即是了别六尘,此是阿含 佛之圣教。由识蕴六识了别六尘故,便有能见之性、能闻之性、能嗅之性……乃至身识能觉、意识能知之性;举凡此等六识所显现之能见乃至能觉、能知之性的存在,皆是识蕴六识心王运作时所显现之行蕴;能见、……能觉、能知等性的运作过程,亦摄属行蕴。云何六识心之见闻觉知性存在之时亦是行蕴所摄?谓此六识了知六尘之自性存在时,必定同有了别作用伴随运作故,非唯语言文字上之分别方是分别故,当知亦是行蕴所摄。分别青黄赤白之时虽无语言文字,仍是分别故。有智之人观察:能见之性乃至能觉、能知之性,皆是由于色蕴、识蕴、受蕴、想蕴等四法,以及五色根之行蕴配合,方能有之;而色、识、受、想四蕴皆是依于众缘才能出生之法,是故识蕴等四蕴和合所显现之行蕴—见性、闻性乃至知觉性之存在或运作—皆是识蕴之行蕴,同属生灭有为之法性,由是故说见闻觉知性有生有灭、无常败坏;由是故说识蕴所显行蕴无常,摄属五蕴法,是故不可执著。
如是将此五蕴法,审细阅已、如理解知已、如理思维已,当历缘对境而现前观察证实之;现观证实已,即得断除我见,即断三缚结,转依所现观之五蕴无我智慧境界,现生亲证声闻初果(或通教菩萨初果)之分证解脱境界。
乙、十二处我
如是略说五蕴我已,次说十二处。以十二处为我者,谓执著十二处法为真实法。处者谓根与尘,根有六根,所谓眼、耳、鼻、舌、身等五色根;复有一根谓意根,意根非是色法,是无色法,是心体,然能作处(chǔ)胎位五色根生起之所依缘,亦能作五色根具足时意识生起之所依缘,为意识之所依根,故名意根。尘有六尘,所谓内相分色、声、香、味、触等五尘;于此内五尘中所显示之种种法相,即名法尘,是故法尘依于五尘而显现,而由众生之意根所触受,再由意识觉知心所领纳与分别。六根与六尘之所以名为处者,乃因此十二法乃是识蕴六识生起之所在,不得离此十二处而有六识心生起,是故说此六根、六尘等十二法为处,合名十二处。意根既是处所摄、根所摄,当知不应摄在识蕴中,是识蕴生起时之所依根、所依处故。如是十二处,皆摄属十八界法;十二处、十八界法都摄入五蕴法中,故知六尘亦是五蕴所摄,当知所言六尘者必定是内六尘,绝非是指外六尘也!是故摄在吾人五蕴中,皆属吾人身心所有之法,皆属吾人如来藏中所出生之法。
众生中之无智人,常有执著眼根为我者,亦有执著耳根为我者,乃至执著意根为我者,故名无智;即如台湾某大法师常言:“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处处作主之觉知心,即是真心、真如。”此名执著意根一处及意识一界为常住不坏我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者即是意识心故,处处作主者即是唯识学中所说之“恒、审、思量”也,即是意根之体性也;由意根心性恒审思量故,遍计而执,不肯令自己转灭,是故不得不世世继续受生而保持恒审思量、处处作主之功能。至于执著六尘为常住法、实相法者,唯有四大极微派外道有之,佛弟子众皆不堕此中,今则略而不谈。此十二处法者,皆是有生之法,如前所说,有智之人阅已,如理作意而思维之,即得断除十二处我不生不灭之我见,是故不应执著。
丙、十八界我
十八界为不坏我者,谓于十二处中再加六识心也。六识即是识蕴,如前所辨,本是有生有灭、常生常灭,而且是可以永灭之法;譬如死后入胎,即告永灭,不能去至后世,后世已是另一依新生五色根为缘而生之全新六识心故;亦如定性声闻阿罗汉之入住无余涅槃时,灭尽十八界我,名为无余涅槃,六识永灭。既是有生而可灭除之法,当知即是虚妄法;十二处尚且生灭无住,依十二处而生之六识识蕴更属生灭无住法,是故十八界我虚妄不实,一切佛门行者不应执著十八界。由是教、理而知之后,加以实地观行而证实确属虚妄法,因而断除十八界我常住不坏之我见,成就声闻初果之实证。然此十八界我虚妄之智慧境界,仍须一一如理思维、观行、确认,确实亲自观行之后,始能断除十八界我常住不坏之邪见,非是唯凭阅读此书之了知即得断除。阅读所知者乃是知识常识,非属实证智慧故。
若有人执取六识心体之自性(见性乃至知、觉性)作为真如佛性,如是自以为悟者,即已落入十八界法之自性中,即是落入识阴六识之自性中,名为自性见者,名为自性见外道;此是更为枝末之法故,越发远离实相心体故。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法,函盖离念灵知、意识细心,函盖六识之见闻知觉性;然而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法,其实皆是由阿赖耶识所出生之法,亦是二乘菩提修证者取证涅槃时所应全部灭除之法,故说诸法无我、诸行无常;五蕴十八界俱灭已,则成无余涅槃,唯余第八异熟识独存,断灭了意根、意识等十八界法之后,离见闻觉知而不触外六尘、不现内六尘,如是迥无六尘而独存,觉知心永不复现,绝对寂静而无丛闹,永离生死,故名“涅槃寂静”。
蕴处界我之生起次第,由如是正理之宣示,即可经由如理作意的详细思维及观察而了知之;了知已,即知五蕴我、十二处我、十八界我皆是虚妄不实之法;详细思维、了知之后,即应于六尘、十八界等境界相中实际观察之;如是实际观察而确认之后,即可一一现观十八界法之一一根、一一处、一一界都属因缘所生法,则能亲证五蕴无我之现观,则可确实断除我见而无遗余。我见断已,边见、邪见、疑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必将一一随之而断,永不复存;如是断除三缚结、五利使已,即名已断三缚结之声闻初果;若是立愿永远不取无余涅槃,乐愿生生世世住持正法永利人天者,亦是大乘通教初果菩萨;虽然犹未实证第八识实相心何在,犹未能确实了知法界之实相境界,不能入住别教七住位中,然已分证解脱果。如是之人中设使真有慧力极为迟钝者,亦得在七次人天往返之后,成阿罗汉而出离三界分段生死苦。
若此声闻初果人能起大悲心,不畏胎昧而回心大乘法中,欲世世救度悲苦众生同证解脱者,当起受生愿而再度生起一分思惑,故意不断灭之,以润未来世生,即成大乘通教中之初果、二果、三果菩萨,即是故意不断尽思惑者。于世世受生度化有情时,若有缘得遇大善知识出世,得亲近修习大乘般若禅—修习中国禅宗之禅悟—即得亲证第八识实相心;由此真见道故,即得渐渐观察十八界悉由第八识如来藏所直接、间接、辗转出生,即知法界之实相即是如来藏,渐证法无我观。亦可渐渐了知:二乘罗汉、辟支所住之无余涅槃境界,实即是第八识如来藏不再出生十八界法而离七识心王独住之无境界境界,便通般若经旨,便可对大众说道:“所谓证得无余涅槃,即非证得无余涅槃,是名亲证无余涅槃。”如是具有般若智慧之别相智,能通般若实智,名为大乘真见道菩萨。
是故,断我见一事在二乘菩提中极为重要;若所教导之法不能使人如实断除我见者,皆非是实证声闻果之人也,何况能是实证大菩提果之实证般若者?当知彼人绝非已证大乘真见道功德之贤圣也!由是缘故,必须重观意识觉知心、离念灵知心,为何是有间(jiàn)断、有生灭之法?方得确实断除我见而不令我见复萌。
 
五、了知识阴的虚妄性是修行的关键
能否如实了知识阴的虚妄性,正是解脱道与佛菩提道修行的关键,所以对识阴自己的如实了知,对修学解脱道及大乘佛菩提道的人而言,就变得很重要了。如何是对识阴的如实知?除了对识阴的内涵确实了知以外,也应对识阴在五位中必定会暂断的事实要加以了知,并且应从识阴的出生与运作时必须有的所依诸缘加以了知,再从教证上的闻知与信受,思维之后再于现实境界中来作现观,才能确认识阴(特别是意识离念灵知心)的虚妄性,现观意识自己是依三缘和合才能出生的生灭法,“我自己是常住不坏法”的恶见就能断除了,初果人所断的三缚结自然随着灭除。
甲、识阴的定义
《增一阿含经》卷28云:
“彼云何名为识阴,所谓眼、耳、鼻、口、身、意,此名识阴。”
这是说,眼识、耳识乃至意识等六个心,都是识阴所摄。意根并不摄在识阴中,因为意根是根,是意识或识阴六识出生所依的依根;是由意根与法尘为缘,意识方能从名色所缘的第八识中出生,而且必须靠意根共同运作而为助缘,意识才能继续存在及运作,故意根是意识出生及运作的必要条件,故意根不应摄在识阴中,故四阿含中说为意而不说为识。
乙、识阴的出生
《中阿含经》卷7云:
【若内耳、鼻、舌、身、意处坏者,外法便不为光明所照,则无有念,意识不得生。诸贤!若内意处不坏者,外法便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识得生。】
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说,识就是了别的意思;凡是出生以后的目的是为了了知六尘的心,就是识阴所摄的心;因为识阴等六识是为了分别六尘诸法而出生的,若是胜义根已经毁坏时,就无法接触外六尘境,就是不被光明所照。譬如内耳处,即是耳根的胜义根(脑中掌管听觉的部分);当耳根的胜义根毁坏时,就不会被外声尘的光明所照,就无法使本识在胜义根中变生内声尘出来,意根与意识就都无法在这上面有意念出生,耳识就不会出生。同理,五胜义根若全部毁坏时,意根就无法假藉五根来对五尘及法尘接触,就是内意处坏(意根被障碍而对内法尘无法相触),意识就永远无法出生,只能进入正死位中。离念灵知正是如此,所以离念灵知必须有正常的根与尘,才可能出生,正是意识心。
识阴等六识,都是依根立名的;所以,依眼根与色尘而生的识,是出生后专门了别色尘的心,就依眼根而称为眼识;乃至依意根与法尘而生的识,专门了别法尘,也能了别其余五尘,这心就是觉知心、离念灵知,就依所缘的意根而被称为意识。
识阴等六识都属于根尘二法为缘而出生的生灭法,不是本来自在的常住心;意识心既然是识阴所摄,当然不能外于识阴由二法为缘出生的圣教。佛陀为免后世有人特地发明意识的细心、极细心,说是不属于意根与法尘为缘而出生的心,所以特地强调说:“诸‘所有意识’,彼‘一切’皆意、法因缘生故。是名比丘!眼识因缘生,乃至意识因缘生。”已经特别强调:所有的意识,不论是粗心、细心、极细心、超细心,只要是意识,一定是意根与法尘为缘才能出生的有生之法;这是特地强调说:一切粗细意识,皆意、法为缘生。特地强调所有的意识,不论粗细,都是意根与法尘为缘而出生的。有生则必有灭,一定是生灭法。
由以上阿含道诸经中的教证举例,佛门学人读过以后,当然都已了知阿含道中对识阴的定义是六个识,而意识正是识阴所摄的缘生、无常法。这六识会被列入识阴中,原因有四(有四个共通性):一是都由根、尘二法为缘而生的心,二是都会了别六尘中的某一尘,或如意识会了别全部六尘;三是必须五色根的胜义根(内眼处乃至内意处)不坏,才能触内六尘而出生六识;四是必须有意根的意念同时运作,才会有识阴六识的出生与存在。譬如经中佛说:“(五色根若毁坏者)外法便不为光明所照,(意根)则无有念,意识不得生。”在意识出现以前,识阴六识心还没有出生,仍不存在,当然这个念一定是由意根心中生起的,不可能是由尚不存在的意识心中生起的。正因为五色根不坏,外法能从五色根入于如来藏心中,所以有了外法光明而有内六尘法的光明,所以意根才会生起想要了知外法的意念,然后意识才会从如来藏中生起,才会有前五识随同意识同时生起(意根不能持意识种子,故不是从意根中生起意识)。识阴的意涵,从这四个道理加以理解及思维以后,就很清楚明白了。
丙、识阴的苦
一旦识阴出生了,苦就会存在不灭。识阴为何会有苦呢?当识阴存在时,一定会接触六尘而领受六尘境界;在六尘境界中,一定会有苦、乐、忧、喜、舍等五种领受。领受苦觉、忧觉时,即是识阴的苦,这也是识阴的苦苦。领受乐觉、喜觉时,又因为这二种觉也是无常,不可久保,所以仍会有无常苦及行苦,这也是识阴的苦;假使这二种乐觉只能长久领受而不会有时消失或变动,也将会成为苦受,所以也将会是苦。若是领受舍觉时,也不必然就是乐,譬如舍觉常在而永不变易时,也将会成为苦,因为已经失去其他觉受而成为种子不具足的缘故,人生中必须拥有的其余功能性已经灭失的缘故;而且舍觉也不是能永远保持不变的,所以也有无常苦。而舍觉与乐觉也都如同其他三觉一样,都不离行苦,因为都属于无常变易之法,都不离行阴。若是在世间生活过程中,种种苦受也都是由识阴来领受的,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等苦受,也都是识阴所不能免除的,当然都是识阴的苦,所以佛说有受皆苦。
然而受阴、想阴、行阴的无常之苦,其实都是由识阴辗转出生的苦。识阴的一切苦,依世间法现前观察之,其实无边无际;譬如八苦中的任何苦,都是因为有识阴才会存在;推而广之,世间所有苦,包括三界六道中的一切苦、一切乐、一切境界,也都不离苦,只是苦的轻重差别而已,没有不苦的。而识阴永远都会与三界九地中的一切苦相应,除非祂灭失了。识阴所有的种种细相、极细相的苦,就由读者们自己去深入现观与思维;经由识阴的了解,以及对识阴不离一切苦的深入现观与思维,才能断除对于外境、对于识阴的喜乐;我见及直觉是常住不坏的我所见,才能跟着灭除。若不亲自深入现观与思维,只是阅读以上的讲解,绝对不可能灭除对于识阴自身的执著,也不可能灭除对于识阴我所的执著。
丁、识阴的苦集
由于识阴六识心都必须以五色根为缘才能在人间出生及存在,那么识阴六识就一定不可避免的会与人间的种种六尘接触,一定会被六尘中的许多境界吸引而产生执著;譬如对六尘的执著与贪爱,譬如对五阴所拥有的世间财产、名声、眷属……等等,产生了执著,坠入我所的执著中,这是最粗浅的识阴苦集;为何说这是识阴苦集呢?因为这些都是识阴相应的法相,是识阴所认知而且深深执著的;所以才会有许多世间人为名声、财产、眷属受到影响,就不计后果、起瞋杀人,于是被业种所系而轮转不停。
有些人品格较好而对身外之物较不执著,却往往落于识阴所领受的感觉中,所以他们很重视气氛(fēn):住家的气氛、说话的气氛、睡眠的气氛、饮食的气氛、路上的气氛、独处的气氛、与人相处的气氛、插花的气氛与神韵、刚回家时的气氛、别人对他说话时的气氛。种种气氛都使他觉得很重要,这是很重视生活品质的人,但却都是识阴领受的情境。假使气氛使他觉得不愉快,就会生闷气,整天不愉快。品格不好的人若受制于气氛时,往往造下大恶业,杀人放火无所不造;当他觉得别人看他的眼光是轻蔑的,往往就会亮刀杀人而不肯承认自己有过失。不论是有气质或没有人文素养的人,都是受制于识阴所领受情境的愚人,他们心中的一切思想,都是识阴的苦集;因为他们的所思所想,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他们对自我识阴的习性,不断在识阴相应的熏习上面用心;于是他们的识阴种子力量不断被滋润而增长广大,于是识阴会一再的执著自己相应的外境我所,难以了断,更何况是了断识阴自己?
常见外道及佛门中的常见外道众,虽然是修行人,想要求取解脱的果证,但是对自己已经受制于识阴的情境,却毫无警觉,这种人非常多。这些人想要证得解脱果而断我见,却往往因为不如理作意的思维,或因恶知识—假名善知识—的误导,认定意识心是常住的。……他们仍然坚持己见,……继续坚持意识心是常住的、是不会断灭的,这些人都是继续住于识阴苦集境界的人;识阴种子继续不断被他们增长的结果,后世想要断除识阴我见,就变成不可能了。这种现象,在佛门中及常见外道法中,处处可见,绝不是特例、仅有。
坠入识阴我所中的人更多,这是当今佛门中处处可见的现象。但其实古今的情况差别不大,譬如《杂阿含经》卷8云:
【如内入处,如是外入处色、声、香、味、触、法;眼识,耳、鼻、舌、身、意识;眼触,耳、鼻、舌、身、意触;眼触生受,耳、鼻、舌、身、意触生受;眼触生想,耳、鼻、舌、身、意触生想;眼触生思,耳、鼻、舌、身、意触生思;眼触生爱,耳、鼻、舌、身、意触生爱。】
这就是坠于识阴所有的境界中,将识阴的情境加以执取而不肯放舍;最先是执著识阴相应的境界相,常常爱乐于识阴相应的六尘境界,然后再反执识阴所有的功能性,就向内坠入识阴相应的受阴、想阴(了知六尘的了知性)、行阴(对六尘及自我的认知与贪爱)中,具足了我所的贪爱。当他们具足了我所的贪爱时,就无法除掉我见与我执,无法除掉念想,也无法远离时时自我作主而不灭失的识阴所行境界,于是连意根都被识阴所误导而生起自我执著了,只好继续受生而不断实现生老病死等苦。究其原因,都是由于对识阴自己的认知错误,或是被恶知识作了错误的教导(唯识学中名之为邪教导),因此不断在做识阴苦集的事业,令识阴喜乐增长、日渐广大,我见难断。
戊、识阴的苦灭
如果识阴六识的功能灭失了,识阴的功能不再出现于三界中了,就证得无余涅槃了;而识阴功能灭除的境界其实就是识阴的灭除,因为识阴存在时一定会有识阴的功能伴随着出现;所以识阴苦的灭除,就是灭除识阴自己,不再有识阴六识出现于三界中,那么识阴的功能也就不会再出现了,那就没有苦了。至于识阴的功能,其实就是六识的功能性,也就是眼识能见之性,耳识能闻之性……乃至身识能觉之性、意识能知之性,正是自性见外道最执著的识阴六识的自性。
只要把意根、法尘、意识都灭了,就不会有六尘的触,所以种种法都会跟着灭尽,不再有自我的存在了,当然就离开生死轮回苦了!所以灭除识阴就是灭除识阴的苦,识阴炽盛之苦就会跟着灭失,这就是识阴之苦灭除的境界。识阴把自我灭除,就是灭除识阴之苦的境界;但是这个道理是很难让众生信受的,且不说一般众生,单说佛门中一心想断除我见而取证初果解脱的大师与学人们,当他们听说识阴之苦的灭除就是要灭除识阴自我,而又已经知道识阴是包含离念灵知心的,他们就因此而无法信受了;因为他们都是爱乐识阴自己继续存在的,却不知道这样正好是坠入我见之中,与自己一心想要断除我见的决心是互相违背的。
若能平心静气加以思维,进一步作种种对于识阴或对于意识心体性的现观,才能证实识阴六识及其自性都是虚妄法、生灭法。……,然后确实信受及执行,才有可能灭除识阴炽盛的苦;当后来识阴的自我执著灭尽了,识阴的苦也就灭除了,才是解脱生死的阿罗汉。
己、识阴的苦灭之道
如前所说,识阴之苦的灭除,就是灭除识阴的存在;若不肯灭除识阴的存在,绝对无法获得二乘圣果的亲证智慧境界,特别是亲证二乘极果的阿罗汉慧解脱智慧境界。但是,如何是确实如真的了知识阴的内涵呢?难道前面所说的还不够吗?答:确实是不够的。《中阿含经》卷7云:
“云何知识如真?谓有六识:眼识,耳、鼻、舌、身、意识。是谓知识如真。”
这意思是说,对于识阴如实的了知,是必须了知识阴详细内容的。
如前所举经文说,识阴不但是指六识心而已,还包括六识身在内;举凡识阴六识的功能差别,都要一一了知,然后观察这六识中某一识的自性,与其他五识的自性有何差别?一一了知以后,才算是知道识阴六识身意涵的人,才算是“知识如真”的人。当前佛教界大师们无法证得初果的最大原因,就是对识阴的内容不如实知,往往把识阴中的某些境界(特别是意识心的变相境界),当作已经不是识阴、不是意识境界了,当作是已经亲证实相心如来藏(或名真如心)的开悟境界了。也有人错将六识心的自性(见性、闻性乃至知觉性)误认为佛性,就自称已经开悟了;也以这种错误的认知而为别人印证为开悟,师徒同坠大妄语业中,其实正是坠入自性见外道的邪见中。换句话说,必须先认清楚识阴的全部内容,了知识阴六识的所有自性,特别是要知道意识的全部变相境界,才不会坠入意识心的变相境界中,误将意识心排除在识阴之外。
除了认知六识是有生之法,是二法为缘而出生的生灭法,还得要确认六识心的无常性及其相应法的无常性。……所以,对六根、六尘、六识及我所觉受等法的虚妄也是应该一并了知的,并不是只了知识阴六识的虚妄性就够了。解脱道的修行者,必须同时了知识阴以外的六根及六尘的虚妄性,因为祂们都是无常的,不能久住的。还必须了知识阴所生的受阴虚妄,必须了知识阴及身口共同出现的行阴也都虚妄,然后再现观这些法必然会对解脱生死、证取无余涅槃的过程产生障碍,所以努力灭除对于五阴自己的执著,灭除对于五阴中一切阴的所有执著自爱。当自己已经确定完全没有自我及我所的执著贪爱,确实愿意在舍报后断灭,只剩下自己仍未证知的本识离见闻觉知而独存时,才能确认自己确实是“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知如真”的声闻阿罗汉。
《杂阿含经》卷8亦云: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于耳、鼻、舌、身、意触入处,非我、非异我、不相在。作如是如实知见者,不起诸漏,心不染著,以得解脱;是名比丘六触入处已断、已知,断其根本,如断多罗树头;于未来世欲不复生,谓意识法。”】
此段经文特别强调。对于意识及其相应法,都不想要再出生了,就是断除生死根本的人。如同截断了多罗树的树头,使得多罗树的生机永断,不可能再出生枝叶了!专修解脱道的比丘们,若能将六根、六尘、六识的触受,认清是虚妄无常的;并且认知无常虚妄的五阴不是真我、也不异于真我、也与真我不是混合而相在的;了知灭尽五阴、十八界以后有真我独存,不是断灭境界,所以愿意灭除五阴、十八界的全部自己,不让阴界入任何一法的自己继续存在,于是不再出生种种有漏的心行,对于蕴处界的每一法都无贪染执著,就是对自我的贪爱与执著全都灭尽了,不想让自己再有未来世的蕴处界出生于三界中,死时有把握可以做到,这就如同截断多罗树头一般,不会再有对自己贪爱执著的心行出现了,这就是解脱。
但这一段经文中特别强调的是意识,意识是最难断除的;因为意识心的变相非常多,而且意识心遍在三界九地中都可以存在,所以佛陀出世以前常有外道将欲界定、色界定中的意识心,误认为常住不坏的真我如来,死不掉意识心,希望未来世仍然会有意识继续存在,是把定中意识误认为常住的如来藏,所以无法断除我见;目前全球佛教界大师们却是连初禅都尚未证得,当然不证色界定中的意识心。意识心固然能存在于三界九地中,却不可能离开三界九地而存在,绝无可能住于三界外的无余涅槃中,绝无可能住于灭尽十八界的无余涅槃中,当然不可能由意识进入无余涅槃中。
学佛人往往因为误认无余涅槃境界,以及误认意识心是常住心的缘故,就死不了意识心对自己的贪爱与执著,就会在死后想要保持意识心的存在,因此不得不再度入胎,或是往生欲界天、色界天、无色界天中,自以为是无余涅槃境界。天寿报尽以后,就又下生人间的畜生或饿鬼道中。所以这段经文中,特别注重意识觉知心的认知,要大家别再贪爱及执著意识心;所以我见与我执的断除是非常不容易的,原因就是对于五阴的内容无知,而其中最大的原因其实仍是对于意识的全部内容无知,或是所知不够详尽,所以断不了意识心对自我的所有贪爱与执著。
 
六、总结
求证解脱果者不但要否定识阴六识的虚妄性,要确实现前观察识阴六识的每一心都是因缘所生法,都是无常性;还要现前证实六识的功能(又称为六识身。功能亦名为身)都是缘生法,没有常住不坏性;现前观察就能了知这六识要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出生?才能存在?才能运作?于是就有智慧可以现前证实:这六识的功能就是六识的自性,六识的自性在阿含道中就称六识身;而六识身是依六识心出生的,离于六识心就无法有六识身被吾人体验到。而这六识都必须各有二法为缘才能出生,所谓根与尘二法为缘。而且这二法必须相触,若二法不相触,也不能出生识阴中的任何一识;识出生了,才能有识的自性出现。要能如此现观,才是真实知道识阴内容的人;真实知道识阴内容的人,才有可能现前观察到识阴要如何灭除。确认识阴灭除方法的人,才有可能灭除识阴对自己的贪爱与执著,特别是对意识自己的贪爱与执著,这样才有可能取证第四果解脱。所以灭除识阴就是灭苦,灭除识阴的方法就是灭除识阴苦之道,这就是灭识阴苦的道圣谛。
话说回头,关于亲证识阴的苦圣谛,关于确实了知识阴的苦集而亲证识阴的苦集圣谛,关于确实了知识阴之苦的灭除境界而真实亲证识阴的苦灭圣谛,关于了知灭除识阴之苦的种种方法而亲证识阴的苦灭道圣谛,其实都得由识阴自己来做正确的熏习、思维与观行。换句话说,了知识阴虚妄无常,想要灭除识阴的人,正是识阴自己。如果没有识阴对解脱道的正确熏习、了别及思维诸法,就无法观行识阴的虚妄,就无法了断自己。所以,识阴的苦、集、灭、道四谛,都是要由识阴自己来做的,不是由意根或真心本识如来藏来做的。当识阴六识在正确的闻熏、如理作意的思维及观行之下,确认自己是虚妄的,意根才愿意接受识阴六识—特别是意识—的思维与观行的结果,我见与我执才有可能断除。当意识因为先入为主的邪见影响,而对所闻、所熏的法理有所怀疑时,纵使说法的内容是完全正确的,意根也不会接受断除我见的智慧,我执是一定会继续存在的,舍寿时就一定无法取证无余涅槃。
当识阴—特别是意识觉知心—接受“自己必须断灭,才能取证阿含道的极果而得解脱生死”的正理,必须是在如理作意的情况下闻熏、思维、观行而证实时,意根才会接受,才能灭除我执,死时才不会再有中阴身继续出生,取证现般涅槃,才不会再度受生于三界九地中,才能真正取无余涅槃。也就是说,当识阴六识—特别是意识心—确认自己及意根都是生灭法,也都是可灭法;也确认识阴六识的存在,正是苦的现象与事实;识阴六识若不灭除,三界苦就不可能灭除;如此确认不疑而真的愿意灭除自己时,才有可能现前证得识阴及五阴的苦、集、灭、道四种圣谛,真正获得三界生死苦的解脱。
所以识阴正是修行的关键,离开识阴—特别是意识觉知心—根本就不可能有所修行;我见与我执的断或不断,关键也是意识。……您若是有世间智慧而能分辨是非,不想和诸方邪见者一样,千万不要贪爱意识心自己,千万要详尽的了知识阴的内容;一定得详尽的了知意识心的种种变相,才能真的断除我见,然后再于历缘对境中来除断我执。如此,阿含解脱道的亲证,才会有希望。如果继续保持着对于大师的情执,继续坚持先入为主的错误知见,不肯切实闻熏正理与观行,就只能口说想要解脱,但是苦修的结果却仍然无法获得解脱;那么您将如同诸方大师一样:口说想断除我见、我执,却继续将我见及我执抱得紧紧的,继续轮回生死;那么您在解脱道上的修行,将会如同诸方大师一样:世世都唐捐其功,枉用功夫。这岂不是很冤枉的事?所以,这个知见必须先建立起来:识阴—特别是意识觉知心自己—正是修行的关键者,但是修行的结果却是要灭除意识觉知心自己,因为意识觉知心永远是导致众生不断生死的主因。
但是意识心有熏习正法的能力,有智慧能作正确的思维,有自证分及证自证分,能证实自己的虚妄;也有能力保有出世间智慧,遇到正确的正法时也有智慧能认知涅槃的正理;也能有智慧确认自己的虚妄而愿意灭除自己,使未来不会再有自己继续流转生死;由此而灭除了生死众苦,不再轮回。若能接受这个观念,您对于解脱道的实修,一定会有成绩,此世必定证果;假使不能接受这个正确的观念,却仍然不愿脱离佛法,那么平实劝您:只担任佛教外护的工作就好了,此世单修人天善法就够了。因为,若不接受正确的道理、不接受解脱的真相而想要修证阿含道,您将会一世唐捐其功而痛苦不堪的;最可怕的是可能会因此而毁谤正法,造下谤法的大恶业,未来无量世中受苦无量。聪明而想实证解脱的您,绝对会一一比对阿含经教,然后详细思维与现观,从深心中接受这个事实与真理,然后灭掉我见、三缚结,发起见地而取证初果,以解脱智而自娱乐。
〔编案:本书摘各段摘录自平实导师著《识蕴真义》、《阿含正义》第三辑,欲知详细内容请详阅佛教正觉同修会出版之《识蕴真义》全书及正智出版社出版之《阿含正义》第一辑至第七辑。〕
〔注:转载自2009.07.初版首刷、2013年6月初版八刷/印刷的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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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文稿
愿所有功德回向:

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自归依法,当愿众生,深入经藏,智慧如海;自归依僧,当愿众生,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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